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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头镇隶属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由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代管,地处藁城区西南部,东与南营镇接壤,南与栾城区搭界,西邻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岗上镇,行政区域面积54.21平方千米。

丘头镇原名崇义;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年),复置藁城县,为县治所;1985年8月,改置丘头镇;1996年1月,丽阳镇并入。截至2018年末,丘头镇户籍人口有54159人。截至2020年6月,丘头镇辖13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丘头村。

2011年,丘头镇财政总收入1.04亿元,比上年增长16%。从各主要税种看,其中国税完成6126万元,地税完成4274万元。人均财政收入2176元,比上年增长18%。农民人均纯收入9701元。2018年,丘头镇有工业企业211个,其中规模以上28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0个。[1]

目录

建置沿革

丘头镇原名崇义。

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年),复置藁城县,为县治所。

北齐,置巨鹿郡,为郡县治所。

隋开皇初,郡废,大业三年(607年),县治所由崇义迁廉州旧治(现城区)。

明代时期,设丘头社。

清代时期,属崇岗营。

民国时期,属藁城区四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4月,属藁城区抗日民主政府四区由崇义改为丘头。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1月,藁城恢复原建制,先后属四、六区。

1949年后,先后为藁城县六、四区。

1953年7月,设丘头乡。

1956年6月,撤区并乡仍设丘头乡。

1958年8月,属幸福公社;同年11月,改属大同公社。

1961年5月,设丘头公社。

1984年1月,设丘头乡。

1985年8月,改置丘头镇。

1996年1月,丽阳镇并入。

行政区划

2011年末,丘头镇辖13个行政村:丘头、北乐乡、南乐乡、丽阳、靳庄、徐村、曹家庄、周家庄、堤上、东宽亭、西宽亭、桥板、童家庄。

截至2020年6月,丘头镇辖13个行政村:丘头村、南乐乡村、北乐乡村、东宽亭村、西宽亭村、桥板村、童家庄村、丽阳村、靳庄村、徐村村、曹家庄村、周家庄村、堤上村, 镇人民政府驻丘头村。[2]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丘头镇地处藁城区西南部,东与南营镇接壤,南与栾城区搭界,西邻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岗上镇, 行政区域面积54.21平方千米。

人口

2011年末,丘头镇总人口4775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68万人,城镇化率35.2%。另有流动人口2300人。总人口中,男性23422人,占49.1%;女性24330人,占50.9%。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47320人,占99%;少数民族人口占1%。2011年,人口出生率12.8‰,人口死亡率6.63‰,人口自然增长率6.1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708人。

2017年末,丘头镇常住人口为69452人。

截至2018年末,丘头镇户籍人口有54159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丘头镇财政总收入1.04亿元,比上年增长16%。从各主要税种看,其中国税完成6126万元,地税完成4274万元。人均财政收入2176元,比上年增长18%。农民人均纯收入9701元。

2018年,丘头镇有工业企业211个,其中规模以上28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0个。

农业

2011年,丘头镇实现农业总产值4.34亿元,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6.5%。

丘头镇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丘头镇生产粮食5.4万吨,人均1130.8千克,其中小麦2.52万吨,玉米2.87万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2.43万亩,其中发展设施蔬菜6300亩,总产量13.7万吨,主要品种有白菜、萝卜、黄瓜、西红柿等,其中白菜3.5万吨,萝卜2.37万吨,黄瓜0.87万吨,西红柿2.32万吨。

丘头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奶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丘头镇生猪饲养量4.42万头,年末存栏3.29万头;奶牛饲养量0.71万头,年末存栏0.46万头;羊饲养量0.44万只,年末存栏0.28万只;家禽饲养量125万羽。2011年,大型农业机械2200台(辆)。

工业

丘头镇以化工、机械加工、食品加工、塑料加工为主。

201l年,丘头镇工业总产值达到52亿元,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78.8%。实现工业增加值23.8亿元,比上年增长16.8%。

商业

2011年末,丘头镇有商业网点682个,职工3860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8.3亿元。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2.1亿元。

金融业

2011年末,丘头镇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5.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4亿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丘头镇有幼儿园3所,幼儿教学点6个,在园幼儿1073人,专任教师50人;小学10所,在校生2670人,专任教师18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992人,专任教师108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年,丘头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862.3万元,比上年增长5.5%。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43.8%,比上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

文体事业

2011年末,丘头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3个,各类图书室8个,藏书6万余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达120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徐村石阁老墓、靳庄商代遗址2处。2011年末,学校体育场2处。13个村全部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5%。

医疗卫生

2011年末,丘头镇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9个,其中镇卫生院1个,村级卫生室13个,门诊部25个;病床18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27张;固定资产总值38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20名,其中执业医师15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9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

社会保障

2011年,丘头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户,人数12人,支出40.5万元,月人均281.9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16户,人数973人,支出137.55万元;农村五保供养38人,支出19.25万元;集中供养率74%,比上年增长30%;农村临时救济102人次,支出2.32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59人次,支出18.99万元;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991人次,支出4.955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67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586万元;其中烈属30人,复员军人52人,参战军人7人,伤残军人20人,60岁以上退役士兵258人;社会福利费573万元;民营敬老院1家,床位30张。社区服务设施13个,全部建成社区服务中心。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38万人,参保率98%。[3]

基础设施

邮政电信

2011年末,丘头镇有邮政支局1个,报纸、期刊累计发行32万份(册)。电信企业3家,电话交换机总容量1万门,固定电话用户0.2万户;移动电话用户3.5万户,宽带接入用户0.5万户。

供电

2011年末,丘头镇有35千伏变电站1座,厢式变电站主变压器2台,容量20000千伏安,10千伏出线4路。

园林绿化

2011年末,丘头镇栽植树木3.9万棵,绿化面积1.3公顷。

交通运输

丘头镇境内有省道石家庄外环线、新赵线、县道马山线穿过,乡级公路4条,总长16.261千米。2011年末,镇区开通了4条公交线路,直达省会石家庄市。公交车日发客运汽车140班次,日均容量4000余人次。

历史文化

地名由来

丘头镇因镇人民政府驻丘头村而得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