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特許證
專利特許證 |
中文名: 專利特許證 別 名: 專利證書 發證機構: 國家或政府元首簽發 |
專利特許證或稱專利證書,是由國家或政府元首簽發的法律文書。以一頁公開信模式授權、設立、確立了某官方組織;以至授予某人重要地位。
一頁專利特許證通常由以下致意開始,「To all to whom these presents shall come, Greeting」,或是「To all to whom these Presents shall come or whom the same may in any way concern, GREETING:」。政府只用專利特許證授予城鎮及其徽章成立、官方公司 成立、以至開設新政府問責職住,等功能。
專利特許證的對立品是非公開文書,(英文letters close 拉丁文 litterae clausae),意思為只准收信人讀的私人制誥(a closed letter)。
最早知名的專利特許證是由英王亨利六世在1449年授權John of Utynamwhich彩色玻璃製造術一個20年專利。
英國君主或成員國的皇室總督,可以受予的皇室特權簽發皇室制誥,可無須經立法程序成為憲制性法律文件,例子包括有香港的《英皇制誥》。
目錄
問答:專利特許轉讓屬於什麼稅目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用戶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個人轉讓專利屬於什麼行為[1]
專利轉讓是專利權人將其獲得的專利權全部轉讓給他人的行為。
轉讓專利權的一方為轉讓方;接收專利權的一方為受讓方。
一旦發生專利權的轉讓,轉讓方就不再對專利擁有任何權利,受讓方既成為該專利的新的所有人,有權行使專利權的所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