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全名為Do-Not-Resuscitate(英文簡稱: DNR ),是一種法律文書,病患在平時或在醫院時預先簽署,其內涵為:當病人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而且病程進展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時,病人或家屬同意在臨終或無生命徵象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包括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或其他救治行為。但患者仍可接受化療、抗生素治療、血液透析等。
甚至可以說 DNR 就是病人邁向「善終」的入場券,而安寧療護則是整個邁向「善終」的過程,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安寧療護是以追求病人「善終」為目標,過程中讓家屬能適度紓發情緒、度過哀傷,以期達到「生死兩相安」的意義。最後在病人即將臨終時,也能順其自然而平靜地死亡,所以在之前預先簽署的DNR就能發揮保護病人的最大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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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醫訊
罹患末期疾病的病人有權利選擇DNR,在病程進展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時,以較有尊嚴的方式自然離開人世,免受人工維生醫療拖延時日的痛苦。而在簽立DNR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1]
Q: 什麼時候要簽署 DNR ?
A: 年滿二十歲以上有完全行為能力者,經由二位具有相關專科醫師資格醫師診斷確定罹患不可治癒的末期疾病,預估存活期有限,選擇在臨終、瀕死或無生命徵象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者,皆可簽署DNR意願書。
Q: 為什麼要簽署 DNR ?
A:在病人生命徵象不穩定或消失時,醫護人員均會予以CPR,以求挽回生命。然而,對於存活期有限的末期病人,即便是在臨終、瀕死或無生命徵象時施予CPR等急救,只能短暫維持心肺功能外,已經受損的器官仍會持續惡化,而且人工維生醫療對此類病人通常會帶來更多的身心痛苦折磨,
Q: 簽署 DNR 意願書要注意什麼 ?
A: 應由病人簽署意願人的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住所或居所、接受安寧緩和醫療之意願、內容、以及立意願書之日期。同時,意願書之簽署,應有具完全行為能力者二人以上在場見證並簽名才具與法效力。
Q: 若病人本身意識不清、年齡過高、不識字、或無法了解本身病情,該如何簽署 DNR ?
A: 末期病人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前述意願書,由其最近親屬出具同意書代替之。所謂的最近家屬是指病人的配偶、或三親等旁系血親、一親等直系姻親。
Q: 家屬間對於 DNR 與否的意見不一時怎麼辦 ?
A: 若親屬間意見不同時,依家屬先後順序,也就是病人配偶的意見優於其成人(子女、孫子女)。若同輩份只要其中一人出具同意書者,即為同意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安寧緩和醫療 與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現行安寧照護模式中,主要的三種為安寧共同照護、安寧病房和安寧居家照護,其中除了安寧共同照護以外,依據台灣全民健康保險署的規範,末期病人慾接受另外兩項的安寧照護,簽署DNR為其必要條件註,因此對於已被醫師判定末期的病人本身及其家屬而言,末期病情已是一大衝擊,再加上傳統對DNR的錯誤觀念:由「放棄急救」聯想到「放棄治療」,所以更是感到雪上加霜,因此對安寧療護有著亦是「被放棄」的印象,進而排斥安寧療護,甚至失去接受安寧療護所能提供高品質末期照護的機會,真是相當可惜![2]
緩和醫療對癌末病人的照顧與一般醫院提供的疾病導向延命性醫療服務大不相同,所強調的是症狀控制、專業間合作、志工的參與,以病患為中心,連續續性照顧、家屬的哀傷輔導,無疑地提昇了臨終病患的生命品質。[3]
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代表了簽署人於病程進入末期時「不接受施行心肺復甦術(DNR)」之意願。但,大家所熟知的不急救(DNR),多半只以為是「不予」心肺復甦術。但在臨床上,常發生的情形是,決定急救的當下病程尚未進展至末期,或是,未發現病人或家屬已簽妥DNR,而施予了心肺復甦術,並放置了氣管內管與呼吸器;此時所謂的DNR,亦包含「撤除」心肺復甦術。[4]
在說明完病人不好的預後與危險性後,可以先問問家屬:病人在還清醒或有辦法表達自己意願時,是否曾經有表達過若是在類似目前的狀況下,想要怎麼做?之後再進到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說明。[5]。
*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6]
相關訊息
「先生,即使是昏迷的病人被送到醫院,我們也會確定他的意識狀態,不是送來的病人家屬說他昏迷,我們就當他昏迷不醒,不急救了!我們會確認病人的昏迷指數、測量病人的呼吸心跳,決定是否進入急救措施,並不是像您說的,病患女兒說她昏迷,我們就放棄急救。」[7]。
「你們都可以登記成為我的家人嗎?一定要幫我放棄急救。拜託,哈哈哈。真的,我是絕對死不急救那種。誰要給他插管!麻煩死了。」,直到如今,仍有不少人以為自己未來若是病危,就算想放棄急救,唯有家人簽名同意才算數。[8]。
身為孩子的我們,往往無法接受親人的離開,當醫師要我們簽下「放棄急救同意書」時,內心的煎熬是旁人無法體會的:「我怎麼能放棄自己的家人?只要有任何機會、任何可能,我一定要救回我的家人!」這如同瓊瑤筆下的劇情,可是相信對瓊瑤本人,她可一點也不希望發生。[9]。
「感染無法解決,一直用抗生素,但我的身體越來越虛,這樣真的比較好嗎?我會不會打到死呢?」,「以我現在的狀況,抗生素好像不是在延長我的生命,只是在延長我的痛苦而已啊。」他很清楚表達了對抗生素延長生命的想法。[10]。
事先思考,簽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自己生命最後一段路可以減少身體痛苦,兒女安心無憾、醫療團隊在生命末期提供最好照顧,也能節省醫療資源來救更多生命,真正是「四贏」的局面。[11]。
引發CA常見的心律失常類型包括室顫(VF)、無脈性室速(VT)、心室停頓以及無脈性電活動(PEA),後者並稱為電-機械分離。[12]。
急救相關資訊
台灣「安寧療護之母」趙可式教授說:對末期病人施以急救會造成四輸:
(1)病人輸:因為病人受盡折磨,無法安詳往生。
(2)家屬輸:家屬目睹病人受苦的瀕死過程後,可能承受更久的悲傷與悔恨。
(3)醫療人員輸:違反醫學倫理(包括:自主原則、行善原則、不傷害原則、公平正義原則)。
(4)國家輸:國家社會必須因此付出無效益且大量的醫療支出。
「氣管內插管:聽說插管會很痛苦;體外心臟按壓:聽說肋骨都會壓到斷掉,沒死也去了半條命;心臟電擊:聽說會電到胸口都燒焦,太可怕了;急救藥物注射:打強心針,當然要打!」因為可以選擇,大部分家屬就選擇只要打強心針就好了。[13]
火場傷患送到急診已奄奄一息,即使他簽過DNR,但急診醫師此時可能只有一個選擇。「簽了DNR,將來發生意外,醫生會不會不救我?」儘管已簽署DNR但許多民眾心中仍有疑慮。[14]。
「其實,妳媽媽真的很不容易,在妳父親臨終前,她放下了,原諒了妳父親過往的一切,如果妳父親有知,他也會感激妳媽媽的選擇,再想想吧!」輕輕的掛上電話,心酸卻翻騰直上:死亡的背後,留給活著的人要學習的功課,竟是這般、這般的沉重……[15]。
「我和他結婚五十五年,沒有子女,我的青春、我的一生都奉獻給這個家。年輕時,我們一起打拚,生意失敗了,一起熬過,好不容易有了積蓄,我們也有了好幾棟房子和土地。他上週住院時,給我看他的遺囑,他竟把所有的不動產都給了他年邁的父母。我一筆都沒有,我不服,我很不服氣呀……」[16]。
參考文獻
- ↑ 榮民總醫院醫學部 [1] 原文連結
- ↑ 高醫醫訊 [2] 原文連結
- ↑ 痞客幫 [3] 原文連結
- ↑ 安寧照顧基金會 [4] 原文連結
- ↑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DNR) 的抉擇. 民報. 2017-05-30 (Chinese (Taiwan)).
- ↑ 法務部 [5] 全國法規資料庫 原文連結
- ↑ 自己不想經歷的痛苦,怎能讓媽媽承受?. 關鍵評論. 2016-07-28 (Chinese (Taiwan)).
- ↑ 當我需要急救時,誰來幫我決定放棄急救?. 康健雜誌. 2016-08-04 (Chinese (Taiwan)).
- ↑ 瓊瑤想要的「善終」、「尊嚴死」不是夢!. 愛,長照. 2017-06-13 (Chinese (Taiwan)).
- ↑ 《慈悲善終》:抗生素好像不是在延長生命,而是在延長我的痛苦啊. 關鍵評論. 2019-12-07 (Chinese (Taiwan)).
- ↑ 無論治療有沒有效,仍希望插管延長生命嗎?與父母談論生死. 康健雜誌. 2018-11-09 (Chinese (Taiwan)).
- ↑ 正確實施心肺復甦(CPR)的6個關鍵環節. 醫脈通. 2018-06-08 (Chinese (China)).
- ↑ 隨意窩Xuite日誌 [6] DNR是什麼東西? 原文連結
- ↑ 簽了DNR又發生意外救不救?關鍵在這件事. 康健雜誌. 2018-08-01 (Chinese (Taiwan)).
- ↑ 她幫夫簽放棄急救,卻被全家人指責...在葬禮上被當空氣!. 康健雜誌. 2019-11-22 (Chinese (Taiwan)).
- ↑ 「快叫醫師插管,一定要救到底!我不服...」. 今周刊. 2019-07-08 (Chinese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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