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不合併累進抵免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不合併累進抵免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科技術語。

隨着社制度的不斷發展與進步,中國的漢字也在不斷演化着,從最初的甲骨文[1]漸漸發展到了小篆[2],後來文化進一步發展後,才出現了」漢字」這種說法。

目錄

名詞解釋

不合併累進抵免是在累進稅率下計算抵免限額時不考慮跨國納稅人來源或存在於居住國(國籍國)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財產價值的部分,而僅考慮跨國納稅人來源或存在於非居住國(國籍國)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財產價值的一種方法

不合併累進抵免的計算公式

不合併累進抵免的計算公式為:抵免限額=國外應稅所得額×本國稅率

累進稅率抵免限額的計算,以「不合併累進抵免」比較合理。它既承認了非居住國(非國籍國)政府地域管轄權的優先,又免除了跨國納稅人的國際雙重稅負,同時也照顧了居住國(國籍國)政府對本國居民(公民)來源或存在於非居住國(非國籍國)收益、所得或一般財產價值也能行使居民(公民)管轄權,補征一部分應補征的稅額。因而比較妥善地兼顧了居住國、非居住國和跨國納稅人三方面的利益關係。

不合併累進抵免和合併累進抵免的比較

不合併累進抵免和合併累進抵免是兩個相對的概念,其中合併累進抵免是指納稅人居住國或國籍國對該居民或國民全球所得和財產徵稅時,因其實行累進稅率而合併其居民或國民納稅人全球所得和財產來確定其抵免限額和允許抵免額。

居住國政府在累進稅率下計算抵免限額時,將跨國納稅人來源於居住國的所得同來源於非居住國的所得一併考慮,確定其適用稅率的一種方法。其抵免限額的計算公式為:抵免限額=(納稅人居住國所得額+國外所得額)×居住國所得稅稅率×國外所得額÷國內、外所得總額

術語解釋

抵免限額,是指企業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的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該抵免限額應當分國(地區)不分項計算。

累進稅率是隨稅基的增加而按其級距提高的稅率。是稅率的一種類型。累進稅率的確定是把徵稅對象的數額劃分等級再規定不同等級的稅率。徵稅對象數額越大的等級,稅率越高。

跨國納稅人指超越一國的管轄範圍,受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管轄,按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稅法規定履行納稅義務的自然人或法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