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不可撤銷貸款承諾函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不可撤銷貸款承諾函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有文化術語。

歷史名詞是歷史上曾出現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稱[1],例如「禪讓」,傳說古代實行舉薦賢能之人為首領繼承人的一種制度,據文獻記獻:有堯舉舜、舜舉禹[2]、禹先舉皋陶、皋陶死禹又舉益等歷史故事。

目錄

名詞解釋

不可撤銷貸款承諾函,又稱實質性貸款承諾函,是指不經客戶允許銀行不得隨意取消的貸款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有效承諾期內,按照雙方約定的條件、金額和利率等,隨時準備應客戶需要提供貸款。

不可撤銷貸款承諾函的功能

出具此類承諾函的目的是向客戶正式承諾銀行將敘做該筆貸款,同時對具體貸款條件做出承諾。

不可撤銷貸款承諾函適用對象

承諾函的授信投向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有關要求。

不可撤銷貸款承諾函適用申請條件

承諾函的授信投向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有關要求;符合申請銀行授信、行業、客戶政策。

不可撤銷貸款承諾函業務流程

以中國銀行的不可撤銷貸款承諾函業務流程為例:

1.客戶經理了解客戶需求,取得相關資料;

2.按銀行內部授信審查程序進行審批(註:不可撤銷性貸款承諾函的審批程序比可撤銷性貸款承諾函嚴格);

3.經銀行授信審查程序批准,對外出具承諾函;

4.貸款承諾函出具後,公司業務部門對企業和項目的進行持續跟蹤;

5.在企業正式提出授信需求後,按照銀行貸款業務流程操作。

貸款承諾概述

貸款承諾是指本行承諾在一定時期內或者某一時間按照約定條件提供貸款給借款人的協議。屬於本行的表外業務,是一種承諾在未來某時刻進行的直接信貸,並有權向客戶收取承諾費的一種授信服務。

貸款承諾分為不可撤銷貸款承諾和可撤銷貸款承諾兩種。不可撤銷貸款承諾函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有效期內不經客戶同意本行不得自行撤銷承諾。可撤銷貸款承諾函是本行表示與客戶有共同合作意願的書面文件,若客戶沒有達到本行要求,本行可以撤銷該項承諾。可撤銷貸款承諾函沒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貸款承諾特點

客戶獲得銀行的貸款承諾,意味着未來獲得現金來源的可能性大大提高,競爭優勢增強,可廣泛用於客戶的工程投標等。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