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松江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本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资国企发展、布局结构调整战略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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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责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本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资国企发展、布局结构调整战略规划。
(二)负责指导推进本区国资国企改革重组、合并分立、上市、合资合作、清算等,建立现代企业[1]制度;指导、监督监管企业法律事务和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等工作。
(三)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以及企业领导和职工的薪酬分配制度;负责统计评价、财务监督、稽查审计、信息管理、清产核资、产权交易和产权登记、界定、变动等国资基础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的审核。
(四)代表区政府履行委派、推选、任免监管企业董事、监事、财务总监(会计主管)等出资人代表的法定程序;研究制定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审定监管企业中层干部及其重要子公司经营层的选拔任用、人才储备、培训管理等事项。
(五)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及时报告国有资本预算执行情况,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六)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年检和资产报损等工作;负责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2]的管理;负责对城镇集体资产的监督、指导工作。
(七)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八)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文献
- ↑ 什么是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定义有三层含义 ,搜狐,2022-04-19
- ↑ 国有资产管理与运作全方位梳理 ,搜狐,202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