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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之孝十首·顏子》

《聖人之孝十首·顏子》

作品名稱: 《聖人之孝十首·顏子》

作品體裁: 詩詞

創作年代: 宋代

作者: 林同

《聖人之孝十首·顏子》是宋代林同的作品之一。

目錄

詩詞原文

返必展墓入,去當哭墓行。

誰知顏氏子,事死乃如生。

作者簡介

林 同(?-1276),字子真,石塘(今瑞亭)人。他出生在官宦世家,其先祖林遹是北宋元符年間龍圖閣學士,祖父林琭是淳熙年間寶章閣直學士,叔祖林環是淳熙年間天章閣直學士,所以他曾「祖公蔭官」,做了知縣,後解官回到故里。 [1]

人物生平

南宋德祐二年(1276年),元兵長驅直下,直逼福建,左右丞相陳宜中和文天祥擁護益王趙罡在福州即位,是為端宗,改元景炎,以福州為行都,設立抗元救亡政府。景炎元年元兵攻進福州,樞密使張世傑奉端宗和廣王趙昺,率正軍17萬,民兵30餘萬,內准兵1萬渡海到泉州。泉州招撫使蒲壽庚閉城不接,與州司馬田真子上表降元。張世傑只好率軍護宋端宗前往廣東潮州。

景炎二年(1277年),張世傑回師攻打泉州,傳令各州縣出義兵援助。林同以自己累世事宋,國家有難,匹夫有責,與時任南宋監丞的妹夫劉仝祖同謀起事響應,在家裡設忠義局,招募義兵。端宗封劉仝祖福建招撫使。

正當林同與他的妹夫正在招募義兵的時候,宋代福清最後一個知縣陳公榮領着家兵在堅守福清城時兵敗,那些貪生怕死的縣吏紛紛變節,向元軍告密,致使林同和他妹夫林仝祖招募義兵事敗,林仝祖自殺盡忠。眾人勸林同先避走,林同不避,他說「吾宅業名忠義。」於是,他身着大宋朝服,咬破手指在大廳壁上寫道:「生為忠義臣,死作忠義鬼。草間足可活,吾不苟為爾。諸君何為者,自古皆有死。……」詩還沒寫完,元兵衝進來,叫他投降,他不降,最後被元兵殺害。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