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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會要》主要內容簡介及賞析


《唐會要》是記述唐代各項典章制度沿革變遷的史書,始稱《新編唐會要》,現簡稱《唐會要》。宋代王溥撰,成書於宋太祖建隆二年(961)。此書在清代以前未有刊行本,原本在流傳中多有殘缺。乾隆年間開四庫館,館臣根據有關史料對它重加整理和補綴,並將補修史料的部分一一標出。故今本已不是王溥舊本的形式,但原書的主要內容未受重大損失。現在的通行本,以清武英殿聚珍版為最佳。後來的江蘇書局本、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國學基本叢書》本就是以此為底本。1955年,中華書局又將該書重印,頗便參考。[1]

  王溥(922—982),字齊物,并州祁縣 (今山西祁縣)人。五代、宋初時期的史學家。後漢隱帝乾祐年間,登進士甲科,為秘書郎。後周建立後,不斷擢升,官至中書侍郎平章事。世宗柴榮時,加官禮部尚書,監修國史。恭帝柴宗訓嗣位,王溥請修《世宗實錄》,被獲准與扈蒙、張淡等名士一起編撰。入宋後,他退居閒職,又監修國史。宋太宗太平興國年間,被封為祁國公。太平興國七年(982)逝世, 享年六十一歲。王溥一生從事政治活動,曾修過國史、實錄,熟悉各種典章制度,加之本人又「好學,手不釋卷」,從而有條件和能力完成《唐會要》的補修。除本書外,同年他還修成《五代會要》30卷,乾德元年修完《周世宗實錄》,另有文集20卷。

  《唐會要》成書很早,它的編修經過三人之手。早在唐德宗貞元年間,蘇冕曾編輯高祖至德宗九朝史事,為《會要》40卷,開創了 「會要」體例。唐宣宗大中七年(853),崔鉉、楊紹復等又奉詔,續增德宗至宣宗七朝制度,又撰 《續會要》40卷。但自宣宗以後記載尚缺。王溥繼續補充唐宣宗至唐末的資料,合併蘇冕、崔鉉所編兩書,完成了 《唐會要》的補修。這樣,經過三次撰修,由於王溥是最後的完成者,故署名王溥。這種觀點一直很流行,但今人朱仲玉不同意這一說法,他認為:1. 今本 《唐會要》按條分而不立大類的編撰方法與唐朝史家不同;2. 《唐會要》在記載史事後的議論共有29條,其中三條僅標 「議曰」而無姓氏,又多在蘇氏、崔氏之後,議及貞觀、長慶之事,說明它必定是王溥的議論。由此,朱仲玉認為《唐會要》並不能理解為蘇冕、崔鉉、王溥三人合力修成之書,而是王溥利用蘇、崔原書提供的資料,經過一番整理,抉擇而重新加以編定的,王溥是我國會要體史書的實際創始人。這種看法目前仍然存在,但前一觀點較為多數人接受。

目錄

《唐會要》主要內容簡介及賞析

  《唐會要》100卷。其中卷7至卷10已遺佚,清代四庫館臣根據別本補亡4卷,是參考了《新唐書》《舊唐書》《通典》、《文獻通考》等有關資料後補錄的,仍加註明,以示區別。由於原本殘缺,本書原來的體系和條目,現在仍不甚明確,大體有兩種看法並行於世:1、15類,514目。包括帝、禮、樂、學校、宗教、選舉、職官、民政、封建、歷數、災異、刑法、食貨、輿服、外國。2、13類,592目。包括帝、禮、樂、學校、宗教、選舉、職官、封建、歷數、刑法、食貨、外國、宮殿。本書目下又分條,按時間順序記載史實,使得某一制度的沿革、損益井然有序。凡不能定其目者,則列為雜錄,附於條之後。這就將一些不易歸類的史事,也加以編錄,保存了豐富的史料。

  《唐會要》與《通典》等典志體史書的體例一樣,是記載典章制度的。但又有所不同,《通典》是講求歷朝典制的會通,《唐會要》 則是專記唐代一朝的典制沿革。由於它的主要內容修成於唐朝當代,保留了唐代實錄和唐人著述等頗多的原始資料,故能真實而詳盡地反映唐代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制度的沿革與變遷,可視作《通典》續編。特別是天寶以後的典制,以本書所載最為早出,是研究唐史不可缺少的一部重要史籍。

  《唐會要》是我國現存最早修成的一部會要體史書。在編撰上,它並沒有嚴格地遵循傳統的「理道」原則,而是巨細兼收,對於無益於經國禮法、程制的煩雜之事,也收入其中,並標名 「雜錄」,從而保存了一些有用的史料,可補正史、典制體史書之不足。如本書卷36 「氏族條」記載唐初世族盛衰的情況;卷30敘述了唐代興建諸宮役使民工的情形;卷12還記錄了唐代養馬、京城諸軍府兵的設置概況,都是《通典》所沒有的唐朝前期史實。並且,唐天寶以後的史料多散佚,本書修成於《新唐書》、《舊唐書》之前,許多史料才得以保存,故其史料價值很高。其次,本書的編成對後世影響很大,南宋徐天麟仿效本書體例,寫成《兩漢會要》,清龍文彬又撰《明會要》,使得會要體成為獨樹一幟的一種史學體裁,在中國史學史上占據重要的地位。當然,《唐會要》也存在不足之處,如有人批評它沒有總目,分目瑣碎而又互不相關,不便檢索;且有不少重要資料,如經濟方面收錄較少等。但那都只是它的小紕而已,並不能掩蓋其重要價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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