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張丞相列傳張蒼文學律歷》
原文
張蒼文學律歷[1],為漢名相,而絀賈生[2]、公孫臣等言正朔服色事而不遵(明)[用],用秦之《顓頊曆》[3],何哉?周昌,木強人也[4]。任敖以舊德用。申屠嘉可謂剛毅守節矣,然無術學,殆與蕭、曹、陳平異矣。
段意
作者論贊,評論張蒼等人的得失。此段以下,司馬貞認為系褚少孫等所補。
注釋
司馬遷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生於龍門(西漢夏陽、即今陝西省韓城市,另說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漢史學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