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廷和
生平简介
杨廷和年少成名,十二岁时乡试中举,成化十四年(1478年)十九岁时中进士,授翰林检讨。明孝宗时为皇太子朱厚照讲读。正德二年(1507年)入阁,拜东阁大学士,专典诰敕。刘瑾诛后拜少傅兼太子太傅、谨身殿大学士。正德七年(1512年)出任首辅。
正德十六年(1521年)武宗崩后,杨廷和计除平虏伯江彬,立武宗从弟朱厚熜(明世宗)继位。在朱厚熜未至京师时,总揽朝政共三十七日,革除武宗朝弊政,受朝廷内外称赞,加左柱国。嘉靖三年(1524年),因"大礼议"事件与世宗意不合,罢归故里。嘉靖七年(1528年),被削职为民。嘉靖八年(1529年)卒于新都,年七十一。明穆宗隆庆初复官,赠太保,谥号文忠。
杨廷和善书,笔法工整。曾参与编修《明宪宗实录》、《明孝宗实录》、《明武宗实录》、《大明会典》,有《杨文忠公三录》传世。
典故轶事
政绩显赫的顶级名臣
杨廷和的政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辅弼武宗
明武宗正德皇帝是史上出名的荒淫无道君主,杨廷和多次上疏规谏,俱不听。杨廷和虽“邑邑不自得”,但仍勤于政事,忠于职守。正德年间,武宗常居“豹房”淫乐,或出外游玩,多不在京。杨廷和入值中枢,参与机要,“镇静持重”,“补苴匡救”,“灾赈蠲贷犹如故事,百司多守法”,使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安化王朱寘鐇反,他“草赦诏,请擢边将仇钺,以离贼党。钺果执寊鐇”。刘六、刘七起义,他建策献言,调兵遣将,终于镇压了这次起义。明末文人陈子龙指出:“武皇穆骏西驰,而天下晏然者,以任相得人也。”
2择立新君
武宗荒淫无嗣,正德皇帝驾崩后,当时皇太后命大臣议所当立者。杨廷和举《皇明祖训》,主张立兴献王长子(世宗),得到了阁臣们的赞同,才有后来的嘉庆皇帝。太后“一如廷和请,事乃定”。使这一颇为敏感的问题,得到了顺利的解决。
3 铲除江彬
武宗死后,当时平虏伯江彬在京郊拥有重兵,知道天下人厌恶自己,心里很不安稳。他的党羽李琮劝江彬乘机带领其家兵起来造反。于是杨廷和用皇太后的命令逮捕、杀掉江彬。江彬被除去后,朝野内外举国欢庆。
4,革除弊政
明世宗(嘉庆皇帝)未至京师前,杨廷和成为最高统治者,总揽朝政共三十七日,在此期间,杨廷和不受皇帝的掣肘,得以施展自己的抱负。他以革除武宗时弊政为己任,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杨廷和办事勤勉,讲求效率,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才干。史载:“其调度区画,取办俄顷,命中书十余人操牍以进,石斋(杨廷和)一一口授,动中几宣,略无舛错”,“中外倚以为安”。正德、嘉靖之际的遗诏、登基诏都出自杨廷和之手,他的很多兴利除弊的改革措施都是通过诏书的形式颁布的。
杨廷和的改革措施,受到朝野上下的普遍称颂。杨廷和的改革虽然时间不长,但还是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嘉靖初年,政府财政状况大有好转,阶级矛盾也相对缓和,“天下翕然称治”。
因大礼议事件而定罪
位极人臣、权倾朝野的杨廷和的终结者,竟是他一手扶起来的嘉庆皇帝。原因是在“大礼议”事件中与嘉庆皇帝对立,于嘉靖三年(1524年),杨廷和被罢归故里。嘉靖七年(1528年),被削职为民。嘉靖八年(1529年)卒于新都,年七十一。他的儿子、状元杨慎继承父志,因这“大礼议”事件被廷杖,永远发配滇南,酿成父子悲剧。
武宗朱厚照驾崩后无后,杨廷和起草遗诏,说武宗父王孝宗敬皇帝的亲弟弟兴献王的大儿子朱厚熜(即后明世宗),按照辈份、排行应该立为皇帝。按照《皇明祖训》中兄终弟及的条例,在宗庙里祭告祖宗,向慈寿皇太后告请之后,可迎接他来即皇帝位。本来这一切都按礼仪行事,并无大矛盾。但嘉庆皇帝(明世宗)即位后,涉及其父兴献王的称谓及进宗庙一事,与杨廷和等一般死守礼仪的大臣针锋相对。正如礼部尚书毛澄说:“应该让皇上尊称孝宗(武宗之父)为皇考,称兴献王为皇叔考兴国大王,母妃为皇叔母兴国太妃,自称侄皇帝。”意思就是明世宗按理仪过继给武宗之父孝宗为子,称孝宗为父,称亲生父亲为叔,称自己母亲为叔母。嘉庆皇帝坚决不干,坚持称自己的父亲为“皇考”,而且要他没有做过皇帝的父亲进入“宗庙”。由此与杨廷和为首的坚持礼仪的大臣针锋相对,彼此毫不让步,这就是嘉庆初年著名的“大礼议”事件梗概[1]。
削职定罪
嘉靖七年(1528年),《明伦大典》修成,朱厚熜重定议礼诸臣之罪,杨廷和被定为罪魁。朱厚熜降敕称杨廷和"为罪之魁,以定策国老自居,门生天子视朕",将其削职为民。
嘉靖八年(1529年)六月二十一日(7月25日),杨廷和病故于新都,享年七十一岁,以平民礼下葬。
杨廷和执掌朝政期间,革除弊政,减轻漕粮和赋税,取消团练,重整边兵,遣返宫女乐人,释放无辜囚徒,裁减冗兵冗员,诛杀奸宦头子,使朝野为之一新。他还捐资为家乡筑堰开渠、维修城墙、重培宝光寺等,做了许多好事、善事。他死后不久,有一次嘉靖帝问大学士李时:“太仓储存了多少粮食?”李时回答说:“能够用几十年呢。都是当初陛下下诏裁革冗员以后积累的。”嘉靖帝听了以后感慨地说:“这都是杨廷和的功劳啊![2]”
复官治葬
明穆宗隆庆元年(1567年)六月,杨廷和得以复官,赐祭四坛,命有司治葬。追赠太保,谥号"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