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襖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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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是指上衣在裙子之外的的襦裙,這種穿法在春秋戰國早已出現,在魏晉南北朝更為常見,傳播至日本飛鳥時代。在中國隋代较少出现,至宋朝時,不少女性以短褙子直接穿於抹胸外,南方天氣較濕熱,衣服下襬並沒有束進裙內,這種穿法實際上是衣掩裙。北方天氣較冷,漢人女性就把交領襦下襬放於裙外,這樣穿法一直經過元代,並影響高麗女性服飾。至明朝時成為女子着装的基本款式,藩属国朝鲜也依照明朝的袄裙发展出了自己的民族特色,並演變成現代韓服常見的韓式襖裙(치마 저고리)樣式。襖裙也傳播至另一藩屬國琉球國,是當地女性的一種服裝。[1]
歷史沿革
早期的襖裙上襖是用腰帶固定,至宋元時在腋下繫带,下摆在下裳外。明制和朝鮮王朝制的交領袄裙通常有白色或素色的护领,可以拆下清洗,又分短襖和長襖,長襖又稱大襖,長至小腿。除了交領外,漢服和琉裝也有立領式的上襖,其中立領對襟的上襖的襖裙又稱褂裙。明朝和當代漢服襖裙的下裙常用马面裙,韓服的則多用一片式軟褶裙,琉裝的多用百褶裙。明制和朝鮮制襖裙有些上有精美的刺绣、織金或描金,特别是裙襴,稱為襴裙 。琉裝則多用白裙。
名稱來源
有人 對於襖裙定義爲上衣穿裙子外爲襖裙,實際是比較錯誤模糊的定義,因爲有明一代,衫子也照樣外穿,東晉十六國陶俑也顯示此時代襦是穿於裙外的。所以不能以是否外穿定義襖裙,而應該以上身穿襖,下身穿裙的基本語境來定義襖裙一詞。漢服中的「襖裙」一般指的是明代有里子的雙層的上襦和下裙(裙子一般爲單層)的服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