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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德 |
董明德(1910-)辽宁海城人,1931年5月南京中央军校第九期,后任国民革命军空军总司令部政治作战部中将主任。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董明德
民族:汉
出生地:辽宁海城
出生日期:1910年
基本内容
董明德,男,山东省蓬莱县人,一九二六年出生,一九四七年十月参加革命,中国共产党党员,志愿军第四十二军第一二五师第三七三团第七连排长。一九五○年十一月,第二次战役初期德川阻击战时,他带领1个班夜间出击,毙敌7人,俘敌3人。战役反击开始后,他带领尖刀班胜利完成突击任务,毙伤敌 30余人。在向月浦里追击作战中,他们绕到敌人侧后突然开火,打倒一批敌人,迫使正要登车逃跑的敌步兵2个连弃车逃命。立特等功,获二级英雄称号,并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三级国旗勋章。
1937年8月17日,第5大队25中队副队长董明德率8架驱逐机,从扬州出发,[1]奉命轰炸日军司令部,驾驶着2510号战机的阎海文也在其中。
在出发前,队长宣布了上级的奖励举措,阎海文却大声道:“我不要奖励,我是一个流亡者,要打回老家去,要为东北3000万同胞复仇!”
跨上战机的那一刻,阎海文的脑海中一定浮现出了镌刻在笕桥航校门口的那句校训:我们的身体、飞机和炸弹,当于敌人兵舰阵地同归于尽!
来到日军司令部上空,在密集的炮火中,董明德等人投弹击中目标,可惜炸弹威力太小,未能竟全功。在返航途中,董明德、阎海文途径日寇登陆的罗店,看到地面上成群的日寇,各机开始自由射击。
参考文献
- ↑ 1937年,这名空军飞行员阵杀5名日军后,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西山诗家国,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