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文化資產是位於臺南市(包含原省轄台南市及原臺南縣)的各級古蹟與歷史建築。[1]
行政與管理
- 原臺南市可以說是臺灣的歷史名城,從1624年荷治時期建城至今已有將近四百年的歷史,自17世紀作為臺灣全島首府長達200餘年。在歷經了荷治、明鄭、清領與日治等時期的交織之後,每個時代都或多或少留下了一些建築與文化物件,使台南成為文化資產最多的縣市。
- 原臺南市周圍的地區,在清代臺南成為臺灣府城之後,先後成為臺灣縣、安平縣等行政區,最後成為臺南縣,而在2010年12月25日,臺南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使這縣市合併後的兩個區域從此合而為一。
外部連結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