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杜集区图书馆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淮北市杜集区图书馆始创于1997年,是一所县级综合性公共图书馆[1],为杜集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是全区书目文献中心和信息中心,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截至2017年6月,馆内藏有各类图书16.8万余册,电子图书20万余册,此外,藏有盲文图书1000余册,视听文献500余种,报纸期刊100余种。2013年,杜集区图书馆参加全国第五次公共图书馆等级馆评估,被授予国家二级图书馆。
目录
基本介绍
淮北市杜集区图书馆始创于1997年,是一所县级综合性公共图书馆,为杜集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是全区书目文献中心和信息中心,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2010年,杜集区图书馆搬至新址,并与岱河煤业图书馆联合,现址位于杜集区岱河社区。截至至2017年初,杜集区图书馆有阅览座席216个,计算机45台,宽带接入20兆光纤。
2015年,杜集区乡镇文化站图书室成为区图书馆分馆,2016年,社区图书室、农村书屋共30个成功与图书馆联合,并入区图书馆分馆序列。2014年6月,杜集区图书馆与淮北市读书馆成功联合,成为淮北市图书馆分馆,基本上实现通借通还。
2013年,杜集区图书馆参加全国第五次公共图书馆等级馆评估,被授予国家二级图书馆。
展厅展馆
图书馆建筑面积3500多平方米,主楼三层,设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杜集区支中心,藏书库4个及电子阅览室、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综合阅览室、盲文图书室、多功能厅等对外服务部门。
馆藏实力
截至2017年6月,馆内藏有各类图书16.8万余册,电子图书20万余册,此外,藏有盲文图书1000余册,视听文献500余种,报纸期刊100余种。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一)请着装整洁,勿穿背心、拖鞋进馆。
(二)请着装整洁,勿穿背心、拖鞋进馆。
(三)除文具用品外,请将随身物品存放在楼层免费存包柜内,勿携带进入阅览室。
(四)请勿在馆内吸烟,勿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五)不得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
(六)爱护阅览公共设施,室内花木,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七)爱护书籍,请勿涂写、损坏图书报刊。
(八)请勿携带食品进入阅览室。
(九)楼区内请勿大声喧哗、吵闹,保持安静。
(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勿随地吐痰,勿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十一)请遵守本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
1、免费开放图书借阅室、少儿阅览室、综合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盲文阅览室、多功能厅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可直接入馆阅览。
2、免费提供馆藏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优秀影视片展播、培训讲座、流动图书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
3、免费办证,免费复印,免费提供饮水。
4、免费开放时间安排:
全年开放节假日正常开馆
周一至周日 ?
夏季:8:00—17:30
冬季:8:00—17:00
馆址:杜集区高岳岱河煤矿工人文体活动中心
开馆时间
每周一下午——周日(周一上午闭馆整理图书,节假日正常开放)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电子阅览室、自习室开放时间每天8:00——18:00
馆址:杜集区高岳街道办,岱河煤业工人文体活动中心(淮北市八中对面)
市内乘11、17、103、104高岳站下车可到。
借阅证办理须知
一、办证对象
8周岁以上,愿意遵守本馆借阅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士凭规定有效证件均可办理。
二、借阅证使用注意事项:
1、读者凭证可以在借阅室借阅、期刊阅览室阅览及电子阅览室上机。借阅室借阅图书2册,所借图书总价不超过100元,借期30天,持证或电话图书馆可续借期15天。
2、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3、为保证图书的流通,请及时归还图书。
4、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圈点、折叠、污损、撕毁和遗失。否则,读者将加倍赔偿。具体赔偿标准按图书馆有关规定执行。
三、办证步骤
1、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三楼阅览室进行办理。每个身份证号码限办一张借书证。
2、按要求如实填写登记表。
3、交纳押金100元,并请妥善保管押金收据,遗失不补。
四、办证时间
周一到周日 ?8:30-16:30
挂失:
1、请妥善保管借书证,如果不慎遗失,请及时携带本人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办理挂失手续(非本人挂失时,办理人须持持证人身份证及办理人身份证办理)。
2、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
3、如需重新制证,工本费自理(工本费10元)。
退证:
1、读者可凭借借书证和办证时的有效证件以及押金收费凭证办理退证手续;手续不完备者办理退证手续时需挂失一个月后方可办理,并由本人签收;非本人退证时,办理人须携持证人借书证、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办理。退证后需一年后方可再次办理。再次办借书证需缴10元工本费。
2、退证时须还清所借图书,方可办理。
注册:
借阅证每两年注册一次,办证日为注册日,免收注册费。
借 阅 须 知
本馆所有图书全部添加了电子标签,没有办理相关借阅手续都无法带出借阅室,发生警报视为偷盗图书。
一、读者持本馆读者证方可进入借阅室。
二、持证读者,可自行选择一本(册)图书或报刊在借阅室内阅览,阅毕归还原处或交给管理人员。
三、持证读者,可外借图书,每次不超过3册,限期15天;可续借一次,续期为10天,超期按每册每天0.10元收取逾期费。
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有无破损残缺、乱涂乱画,条形码、书标是否完备,若有问题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五、读者只能在办理外借手续后,方可带书离开借阅室。
六、图书污损、遗失赔偿标准:
1、所借图书出现乱涂、撕剪等现象,工作人员视损坏情况酌情而定赔偿金额。读者也可自购相同版次的图书归还,另加5元加工工本费(电子标签费用)。
2、所借图书遗失,按以下要求赔偿。
10年以内出版的图书按原价2倍金额赔偿;10—20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5倍金额赔偿;21—30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10倍金额赔偿;30年前出版的图书酌情增加。遗失整套图书的任一分册,按整套图书价格赔偿。
图书馆借阅规则
借书规则
1、凭借阅证借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2、借阅证应妥善保存。如遗失,须立即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挂失,并将所借书刊还清后方补发新证。如不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遵守图书借阅规定,按时还书,逾期罚款。
4、借阅书刊应当爱护,不得毁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遗失。如有污损、遗失等违章行为,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偿。
5、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6、丢失,损坏图书按原书价2倍赔偿,遗失全套书中的一本按全套书进行赔偿。(1995年以前图书,按原书价5倍赔偿)
阅览规则
1、本馆阅览室仅对所有人开放,凭本人借阅证入室阅览。
2、阅览室陈列的书刊凭借阅证借阅,但每次不超3册,阅后必须交管理员归还原处,不得随便乱放。
3、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并自觉关闭通讯工具。
4、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私自将书刊携带、转移出室外者,以盗窃书刊论处。污损、盗窃书刊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5、爱护阅览室的设施。
6、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借阅规定
1、本馆书库实行开架服务,凭本人借阅证借书。
2、借阅图书总数为3册,文艺类借期为15天,专业类借期为30天,到期可续借10天,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最多续借二次)
3、保持书库安静整洁,不得在库内谈笑、喧哗、吃零食、乱扔纸屑,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爱护检索机器等设备。
4、借书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盖章,损坏图书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5、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均以盗窃书刊论处。
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
1、借阅的书刊都应按期归还,只要有一册书刊逾期,本馆停止其办理再借图书手续。
2、逾期归还的书刊[2]一律以册为单位执行罚款,逾期罚款0.1元/天.册。
3、借阅书刊如有遗失,必须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超过借期赔偿,超过天数按逾期天数处理后再予以罚款。
4、读者丢失图书,按书价2倍赔偿。
5、读者所借书刊不得圈画与损坏,情节较轻者按书价的10-50%罚款,情节严重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6、凡有盗窃书刊者,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给予罚款。
免费项目
少儿类工具书查询、视听资料阅览费、电子阅览室上机收费、文献资料还原复印费、 “借书证”服务收费和公益性讲座、各种活动全部免费。
电子文献阅览室上网须知
1、成人读者凭图书馆借阅证和身份证免费上网。
2、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上网,凭图书馆借阅证和家长与图书馆签定“同意上网协议”方可上网,每人每日限时两小时。
3、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日。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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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走进公共图书馆,是了解一座城市的开始,搜狐,2018-05-02
- ↑ 纸本书刊的命运,搜狐,2020-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