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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田弘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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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田弘毅(ひろた こうき,1878年2月14日-1948年12月23日),原名廣田丈太郎,日本外交官、政治人物。1936年3月9日至1937年2月2日任日本首相(第32任)。曾任外務大臣(第49-51、55任)、貴族院議員等職位。
日本战败后,广田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定为甲级战犯,判处死刑,是甲級戰犯中唯一被判死刑的文官。
生平
早年
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現東京大學)法學院政治學系。畢業後,廣田原計畫進入陸軍士官學校就讀以減少老家的負擔,但受三國干涉還遼事件影響,立志成為外交官[1],因此決定上京入讀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院政治學系。畢業後於1906年第一名的成績通過外交官選拔,進入外務省工作,期間曾派到中國及歐美工作。1927年任駐荷蘭大使,1928年至1932年任駐蘇聯大使。
1933年就任齋藤實內閣的外務大臣(外相),1935年10月,在冈田启介内阁外务大臣任内积极推行對华外交,曾與國民政府內親日人士會談,希望建立協議。其間國民政府方面提出「和平解決中日關係、平等交往、取締反日運動」,同時要求日本取消承認滿洲國。而廣田不接受此條件,另設以下三個原則(通稱「廣田三原則」),最終被國民政府否決。
- 中方(國民政府)徹底取締反日運動,並擺脫對歐美的倚賴,改為對日親善及合作。
- 正式承認滿洲國獨立,並支援滿洲國與中方控制的周邊區域進行經濟和文化交流。
- 為應對來自外蒙等地共產勢力的威脅,中方應就日方的要求與日方合作於與外蒙接壤地區設立設施。
首相生涯
1936年二·二六军人政变後,岡田內閣總辭。廣田继任首相。他恢复了“只有现役陆军和海军军人才能担任陆军大臣和海军大臣”的规矩,缓和了政界与军界的矛盾,此舉造成軍部完全控制內閣。
1936年11月與德國簽定反共產國際協定,次年義大利加入,该条约是1940年签署的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的前身。
因为陆军大臣寺内寿一的反对,广田在1937年2月2日辞去首相职务,宇垣一成被任命为首相,然而由于军部的阻挠,未能组阁成功。后来由林銑十郎担任下一届日本首相。
退休
1937年辭任首相後,同年6月二度出任外相,期間反對侵華,以顧全日、滿、華聯手抗蘇之大計,隨後军方迫使他在1938年退休。1945年,廣田率日本代表团与苏联谈判,蘇聯堅持日蘇互不侵犯條約,談判無果而終,蘇軍在廣島原爆後对日宣战。
英国记者田伯烈拍发一份电报给卫报,内中写着“我调查了日军在南京及其他地方所犯的暴行的报道”、“不少于30万的中国平民被杀戮”,此份电报被日本查没,广田弘毅将原文以密电附件发给日本驻美使馆。张纯如和吴天威都曾经将广田的电报附件说成是电报正文,由此将这份电报说成“广田在密电中承认杀死30万中国平民”。2011年出版的《南京大屠杀史料集》还在继续这种说法。[2][3][4]
戰後审判
日本战败后,广田作为甲级战犯被捕并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受审。法庭对他发起三项起诉:违反国际法发动侵略战争、对中华民国不宣而战和未尽力阻止战争。广田没有辩护,被判处绞刑。他是甲級戰犯中唯一被判死刑的文官,这一判決存在争议,因为他是文官而非军人。然而他被判死刑的一項重要原因是他在南京大屠杀中的角色,當時他是时任外務大臣,曾将日军在南京的暴行电报至华盛顿的日本駐美國大使馆,因此他了解日军的暴行,然而并未阻止。
而其他原因包括他签署了形同軸心國雛形的反共產國際協定、订立了广田三原则、合理化日军侵华战争等。
他被囚在狱中期间写下汉字四言诗「明月时至,清风自来」(语出司马光《独乐园记》),认为「只要时候一到,自然会还自己清白」。1948年12月23日,广田弘毅在東京都豐島區池袋巢鸭监狱内被处以绞刑。
根据见证了绞刑过程的西博尔德回忆,广田在走过他面前时,转过头来直盯着他的眼睛。西博尔德觉得“眼神似乎在祈求我的同情和理解”。广田弘毅在00:34被宣布死亡。[5]
影片
參考文獻
- ↑ 服部龍二. 広田弘毅―「悲劇の宰相」の実像. 日本: 中央公論新社. 2008: 16. ISBN 4121019512.
- ↑ 《南京大屠杀史料集》出版完成共78卷耗时10年_读书频道_新华网
- ↑ Iris Chang's errors in "The Rape of Nanking". [2014-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1).
- ↑ “广田电报”与《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4-02-22.
- ↑ Brackman, Arnold C.; 梅小侃; 余燕明. 另一个纽伦堡:东京审判未曾述说的故事. 上海市: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7. ISBN 978-7-313-16046-1. OCLC 1003909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