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工程处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工程处是经省编委会晋编[1978 ]26号文件批准成立的单位,隶属于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营民用住宅及工业厂房建筑、线路、水暖管道、电器及通用设备安装,土方工程。兼营:房屋装修、维修。
经济性质
国有经济,现有职工200余人,其中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1]60余人,各类管理人员35人,注册资金657余万元。拥有各类施工机械、试验检测设备88余台(套),有适应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装备和施工体系的检测手段。我处下设综合施工一队、综合施工二队和工程管理科、质量安全技术科等八个科室。
主要工作
从成立到今,我处主要是为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及省直机关服务。完成主要工程项目有新建王村、平阳路住宅区两个,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省科干局、省残联宿舍楼9300平方米;太原洗涤剂厂废水处理项目、磷肥厂复合肥车间15米跨度,框架结构1500平方米;省古建筑研究所住宅楼2000平方米;山西饭店餐厅、会议室改扩建跨度21米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省地方志办公楼3700平方米,宿舍楼2700平方米;晋祠宾馆宿舍楼4300平方米;山西饭店宿舍楼3600平方米;阳泉荫营煤矿16号、19号住宅楼8000平方米;管理局迎泽酒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690平方米以及处办公楼7500平方米;晋祠宾馆1—9号楼的维修、改造、扩建工程任务30000平方米等等。
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9)1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机关事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机关事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拟定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四、负责省级重要国内公务接待的服务工作,承办全省有关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保障服务。
五、负责编制、审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建设计划、规划、投资分配;组织实施部分基建项目。
六、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七、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2]、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调整、撤销、合并后财产管理的相关工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
九、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十、负责山西省行政办公中心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十一、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文献
- ↑ 注意啦~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政策有调整!,搜狐,2022-05-23
- ↑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作用?速看 ,搜狐,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