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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喋血街头》是1990年一部以越战为背景的动作犯罪电影,由吴宇森执导,刘志豪任动作设计,梁朝伟、张学友、李子雄和任达华主演。[1]
故事
阿B(梁朝伟)、辉仔(张学友)与细荣(李子雄)三人互为朋友,辉仔为了帮助阿B筹集婚礼宴席费用,遭到费强一伙抢劫,虽然最后未被费强得逞,但其头部亦遭到重击受伤,婚礼后,辉仔因为被误会打架受伤而被其父母唾弃赶出家门,而后阿B决定与辉仔伙同细荣一同找费强报仇,结果误杀费强,犯下杀人罪行而潜逃至越南。
在越南时碰到香港驻场歌手甄秀清(甄楚倩)以及当地的中法混血杀手阿乐(任达华),后来因为逃离而被越共抓住,混乱中,因为利益分配使得一心想赚大钱的细荣利益熏心,不惜向好友辉仔头部开枪,只为得到一箱黄金,而后阿辉因为不堪忍受头部遗留的子弹的痛苦而开始吸毒,毒资亦来自于做杀手的薪酬,在阿乐的帮助下阿B找到辉仔,但辉仔此时亦不是原来的辉仔,即使通过手术取出子弹,亦会成为植物人,最后阿B忍痛向他的心脏开枪,从而结束他不堪忍受的痛苦,而后阿B独自回港并找到靠那一箱黄金成为老板的细荣报仇。
创作背景
全片以1960年代作为时代背景,吴宇森第一次尝试历史战争题材的电影,而港产片亦鲜少有类似影片,电影起始时,观众可以看到例如六七暴动等历史场景,而影片的主要场景则主要依靠当时的越战为主,但拍摄地大部分在泰国北部。
在《喋血街头》上映多年以后,吴宇森表示每当他看到由张学友饰演的辉仔在剧情最后因为不堪忍受被老友遗留在自己头中的子弹而产生的痛苦,自己都会流泪;而本片的英文片名《Bullet in the Head》译成中文即是“头颅中的子弹”。当吴宇森与拍档梁柏坚和秦小珍撰写剧本时,即将辉仔设置为剧中的灵魂人物;梁柏坚曾表示,辉仔最后在剧中的痛苦来源不仅仅是因为那颗留在他头颅中的子弹在肉体上所产生的;而是,更多的痛苦因为那颗子弹是自己的好兄弟细荣(李子雄饰)所射出的。当辉仔最后靠充当杀手并用赏金购买毒品靠吸毒止痛苟活时,其实亦是为了再见到另一位真正的兄弟阿B(梁朝伟饰)一面而已。张学友凭借在剧中的精彩演出于第10届香港电影金像奖在其演员生涯中第一次获得最佳男主角的提名,但最终败给张国荣的《阿飞正传》。
回响
影片在当年上映后,虽然在美国,加拿大,澳洲,欧洲等国取得了不俗的票房成绩和反响,但是在大本营香港却因为前一年六四事件的冲击,使香港人对此类战争题材的电影失去兴趣,因而并没有激起大的反应,票房亦不足一千万。影片在电影业内取得了较高的评价,得到香港电影金像奖四项提名,其中梁朝伟和张学友的演技得到了业内人士相当程度的认可。
由甄楚倩所唱〈蒲公英之歌〉也成为一首很受推崇的电影插曲。
参考文献
- ↑ 【喋血街头,好看呀】,xu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