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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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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郡為台灣日治時期的46郡二級行政區之一。隸屬於一級行政區新竹州。[1]
介紹
新竹郡役所設於新竹市,所址為今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行政大樓)。管轄新竹街、新埔街、關西街、香山庄、舊港庄、六家庄、紅毛庄、湖口庄,以及不設街庄之蕃地(今關西鎮錦山里馬武督部落)。即今新竹市、竹北市、新埔鎮、關西鎮、新豐鄉、湖口鄉。
其中新竹街於1930年升格新竹市,獨立直轄新竹州,設市役所(今新竹市美術館暨開拓館)。郡役所雖已不轄新竹市,但仍維持原址辦公。而舊港庄、六家庄1941年合併成立竹北庄。香山庄1941年廢庄,併入新竹市。
後續發展
1945年3月重慶國民政府通過之台灣接管計劃綱要地方政制的台灣行政區劃中,,將新竹郡改制為滄海縣,為該地方政制的30個縣之一。因為據傳丘逢甲旗下之台灣民主國兵士曾在乙未戰爭於關西、湖口等地與日軍激戰,因此國民政府特將此縣以抗日名將丘逢甲之別號「滄海」為名,以紀念他在對台灣的貢獻。
1945年10月,因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認為該政制不符實際,因此「台灣接管計劃地方政制」並未實施,僅將州廳-郡市-街庄各級行政區改稱縣市-區-鄉鎮,新竹郡改稱新竹區。1950年新竹區廢止,所轄之鄉鎮直接隸屬新竹縣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