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華,1955年畢業於東北人民大學(吉林大學)法律系 1957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民法教研室研究生班 1958—1979在工業企業工作,曾任生產科長
劉文華(教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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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32年6月13日 河南省林縣(林州市) |
國籍 | 中國 |
知名於 | 1979年底回校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法學院)任教 1992年評為教授 1993年經國家學位委員會審批為我國建國以來第一個經濟法博士生導師 (並列),截止2007年共招收、培養經濟法博士生50名,現仍返聘招生。 |
知名作品 |
《中國經濟法基礎理論》 《經濟法律通論》 《中國經濟法教 程》 |
目錄
主要著作
專著:《中國經濟法基礎理論》 主編:《經濟法基礎理論教程》(國家教委全國通用教材); 《中國經濟法教 程》(第一版被指定為全國第一本自學考試用書,第二本評為北京市優秀教材一等獎) ;《經濟法》(教育部優秀教材一等獎);《新編經濟法學》;《中國經濟法律百科全書》;《經濟法概論》(全國財經專業自學考試用書); 《經濟法律通論》(教育部審定、全國工商管理專業及經濟學專業用書); 《實用經濟法教程》(大專用書)等。 主要論文: 《縱橫統一說主體經濟法的理論基礎》; 《論經濟法與民法協調發展》;《走 協調結合之路》;《中國經濟法論綱》;《經濟法本源論》等。
== 社会兼职 ==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长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董事长、院长 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 研究领域: 主要研究经济法基础理论
,其他還有:經濟法概論、企業公司法、金融法、消費者法、產品質量法、環境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