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人物生平
1921年毛澤民隨大哥毛澤東參加革命後,長期在外奔波,很少回家。王淑蘭在鄉下參加婦女和農會工作,還要撫育孩子,生計艱難。大革命失敗後,在白色恐怖下,母女倆被迫離開韶山,在鄉親們的掩護和黨組織的護送下來到了長沙。從此,幼小的毛遠志跟隨母親四處流浪,開始了她艱難的童年生活。母女倆以乞討作掩護,從事黨的地下交通聯絡工作。
1929年夏,王淑蘭不幸被捕,剛剛6歲的毛遠志也隨母親被關押在長沙陸軍監獄。
1930年7月,紅軍攻打長沙,王淑蘭才帶着女兒遠志與難友們一起越獄獲救。
出獄後,毛遠志隨母親奔波於長沙、華容、沅江等地,繼續從事革命活動。
1931年冬,毛遠志和哥哥毛華初隨母親去上海尋找父親毛澤民,卻不知父親早已離開上海,到了中央蘇區。此時上海形勢緊張,「淞滬抗戰」即將爆發,因此黨組織安排他們返回湖南。母子三人又回到了華容。因生活無着落,王淑蘭便要遠志去做童工以減輕生活負擔。後來童工也沒有做了,只好忍痛讓她去當童養媳。
1937年,多年中斷聯繫的父親毛澤民突然從延安千里來信,要遠志去延安讀書。根據毛澤民的建議,這年年底,王淑蘭和章淼洪(遠志的遠房表姐)將遠志送到長沙,再由八路軍駐長沙辦事處安排毛遠志和章淼洪等同去延安。
1938年初,她們輾轉來到革命聖地延安。
1938年7月,毛遠志加入了抗日民族先鋒隊。她暗下決心,一定要成為共產黨員。由於她在學校政治表現突出,同年10月,不到16歲的毛遠志光榮地成為了一名預備黨員(1941年轉為正式黨員),次年就分配參加了工作。她完全是靠自己的努力取得這些進步的。
1938年9月,她被調到中央軍委二局做機要工作。她工作積極,對同志熱情誠懇,密切聯繫群眾克已奉公,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先後被評為「模範婦女」、「先進青年」和優秀黨員。遠志是個要強的人,她的文化基礎不好,與其他同志比,在工作、學習上她要付出加倍的努力,時間一長,她的身體就不行了。
1943年,她轉業到北方局組織部工作。
1945年10月,毛遠志和她的未婚夫曹全夫去看望伯父,聽取伯父對自己婚事的意見,同時提出兩人一道去北方工作。毛澤東很高興,當即表示同意。並鼓勵這對革命伴侶努力進步,為黨為人民多做工作。
全國解放後,毛遠志先後在江西省婦聯、中南軍區司令部工作。
1954年轉業後調到北京,先後在中央組織部交通幹部處、中央工業交通工作部幹部處等機關工作。在「文革」中,她愛護老同志,保護老同志,表現了對黨的忠誠和對同志的深厚感情。
1971年她身體健康狀況不好,仍自願去幹校工作,[1]堅持參加生產勞動。
1972年,毛遠志調回中央組織部工作。
1982年12月,毛遠志離休後,積極收集、整理資料,編寫父親毛澤民和母親王淑蘭的傳記。
參考文獻
- ↑ 1963年,毛遠志和李敏來看毛主席,毛主席:遠志,我想你了!,烈陽灼心,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