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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土地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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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香港土地供應'''<br><img src="https://d32kak7w9u5ewj.cloudfront.net/media/image/2018/04/b55e80a6720c41d2a8dcb75dfa307103.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80426-hongkong-land-debate/ 圖片來自theinitium]</small> |} '''香港土地供應'''的[[研究]]及[[政策]]推行由多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負責,主要由[[土木工程拓展署]]拓展土地及由[[地政總署]]批准土地用途。香港土地供應方式主要包括釋放[[工業]]用地、進行[[填海]][[工程]]、透過[[市區重建]][[計劃]]、發展[[岩洞]]及地下空間、檢討[[綠化地帶]]、檢討「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以及檢討[[北區 (香港)|北區]]╱[[元朗]]主要作為工業用途、臨時倉庫或者已經荒廢的農地等。 因應香港樓價問題,香港土地供應近年來成為香港社會最為關注的社會問題之一。 == 土地儲備 == === 2012年 === 2012年,[[香港政府]]公布,[[香港]]共有2,100[[公頃]]的空置住宅用地,惟扣除[[道路]]和斜坡等不適合用作發展[[地皮]],住宅地只有1,300公頃,其中[[丁屋]]用地比例佔了7成,即932.9公頃,再扣除扣除道路╱通道、人造斜坡、簡易臨時撥地及零碎地塊(面積小於0.05公頃的地塊)後,一般住宅地為391.5公頃。2012年10月17日,[[發展局]]首度公開[[香港政府]]的土地儲備中,未計算已經批准的租用地,[[住宅]]用地只有391.5公頃。 ==== 香港島 ==== 按照土儲地圖顯示,[[香港島]]可以供予發展的土地已經所剩無幾,雖然有約40幅空置政府土地,惟可以用來作為[[高密度]]發展的土地僅有5幅,其中4幅面積不逾1公頃,只有一幅面積達5.5公頃的高密度發展住宅地,位於在[[薄扶林]][[置富花園]]以東的斜坡上,可以用來興建建6,000個住宅單位。 ==== 九龍 ==== [[九龍區]]中比較多土地儲備為[[九龍城]][[啟德]]、[[茶果嶺]]、[[九肚山]]及[[藍田]][[廣田邨]]旁,合共26.6公頃,估計可以用來興建22.700個住宅單位。惟茶果嶺有近4成土地是[[茶果嶺村]],於該處發展有可能會惹來阻礙。[[香港政府]]早於2000年代已經為到茶果嶺制定發展計劃,後來因[[香港經濟]][[環境]]及房屋需求改變,一直未有落實。至2012年,香港政府有意重新提出發展,該地可以成為未來幾年香港土地供應的主要來源之一。 ==== 新界 ==== [[沙田區]]則是香港擁有最多土地儲備的[[地區]],其中位於[[港鐵]][[大圍站]]的[[沙田嶺]]一帶的土地儲備面積高達20公頃,相當於一座[[維多利亞公園]],;其周邊住宅均屬於[[低密度]][[豪宅]],例如[[湖景花園]]及[[翠嶺山莊]]等等。根據發展局的[[資料]]顯示,該處地皮屬於「住宅(乙類)」,適合中等密度發展,若果以[[地積比]]3倍及單位面積為600呎[[計算]],該處可以用來興建達11,000個住宅單位。其餘可以發展為住宅用途的沙田區政府用地包括了[[九肚山]]的7.3公頃土地,可以用來興建達1,200個住宅單位<ref>[http://hk.news.yahoo.com/沙田土儲最多-可建逾1-2萬伙-212305286.html 沙田土儲最多 可建逾1.2萬伙] 《明報》 2012年10月20日</ref><ref>[http://hk.news.yahoo.com/港島高密度地僅5幅-面積偏細-4幅不超過1公頃-210957853.html 港島高密度地僅5幅 面積偏細 4幅不超過1公頃] {{Wayback|url=http://hk.news.yahoo.com/%E6%B8%AF%E5%B3%B6%E9%AB%98%E5%AF%86%E5%BA%A6%E5%9C%B0%E5%83%855%E5%B9%85-%E9%9D%A2%E7%A9%8D%E5%81%8F%E7%B4%B0-4%E5%B9%85%E4%B8%8D%E8%B6%85%E9%81%8E1%E5%85%AC%E9%A0%83-210957853.html |date=20121027000737 }} 《明報》 2012年10月19日</ref>。 ==政黨及民間組織立場== 因應政府各項建議及措拖,政黨及民間組織均持有不同立場。 == 歷史 == 2011年4月至12月,香港政府總共推出及售賣了22幅住宅用地,可以提供約7,400個[[住宅]][[單位]]。為了增加中小型單位的供應及更有效率地確保供應數量,香港政府在3幅用地施加了限呎限制,提供至少2,260個中小型單位,及在另外5幅用地施加限量限制,共提供至少3,790個單位。同年7月,[[土木工程拓展署]]就香港土地供應模式展開了可行性研究,當中包括在各個[[香港行政區劃]]進行全面性的覓地調查,以期望物色到合適的填海地點,及檢討被認定可以發展岩洞的地點。同年11月,香港就這兩種土地供應模式展開了兩階段的公眾參與,以討論選擇地址的準則,以及將[[沙田污水處理廠]]和[[摩星嶺]]及[[堅尼地城]][[配水庫]]遷往岩洞的建議,以騰出原來土地作為興建[[房屋]]及其他用途。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軍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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