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搜尋
檢視 青海省水利厅 的原始碼
←
青海省水利厅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File:青海省水利厅.jpeg|有框|右|<big></big>[http://slt.qinghai.gov.cn:8080/uploadfile/20191204/5d974fbe0f8d6b8f.jpg 原图链接][http://slt.qinghai.gov.cn:8080/2020zt3/newshow.asp?id=147 来自 党政机关 的图片]]] '''青海省水利厅''',是[[青海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f>[http://www.sutaoyun.com/Siteurl/6155.htm 欢迎您访问-青海水利信息网 ],速淘云网址导航</ref>。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定省管主要河湖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有关领导和内设机构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地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省内主要流域、区域以及大型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城乡规划及各类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拟订全省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省内主要河湖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规划和相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水文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流]]、[[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省管河流、[[湖泊]]及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建设,指导和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按分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及有关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草原水利基本建设,指导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省管河流、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实施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九)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州、市、地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省管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定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f>[http://www.offcn.com/qhgwy/2012/0919/308.html 青海省水利厅职能介绍 ],中公教育,2012-09-19</ref>。 ==视频== ===<center> 青海省水利厅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国务院对青海省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考核检查</center> <center>{{#iDisplay:x0026a2a737|560|390|qq}}</center> <center>视觉青海:湟水河水利工程建设</center> <center>{{#iDisplay:k30125xbytw|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
返回「
青海省水利厅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