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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忠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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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4.itc.cn/q_70/images03/20210728/d7c8172dbcaa4b6298b501c6da9aab57.jpeg width="31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479972083_121106884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重庆市忠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17年12月26日,按照[[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忠府办发〔2017〕145号)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忠县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忠委办〔2019〕87号)文件精神,主要承担城市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2019年1月,重新组建县城市管理局。将县城市管理局的职责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城市管理局。不再保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职责== (一)编制全县城镇市政管理、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供水、节水等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城乡建委制定城市规划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含城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配合、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以及城镇天然气、供水、节水、电力、网络、通信、广播电视等专业管线规划,配合县城乡建委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市政基础设施<ref>[https://www.sohu.com/a/610708804_480400 城市更新项目中的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搜狐,2022-11-27 </ref>建设。 (二)贯彻执行国家及市、县关于城镇市政设施、市容市貌、园林绿化<ref>[https://www.sohu.com/a/369497605_781497 园林绿化及园林绿化施工全解 ],搜狐,2020-01-30 2022-11-30 </ref>、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城镇市政管理、市容市貌以及环境卫生、户外广告、户外灯饰、园林绿化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县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城市供水节水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县城建成区的道路、停车库(楼)、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编制重要场所和重大项目的灯饰等市政设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县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和[[项目]]储备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垃圾处理场及城乡收运系统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城镇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船舶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乡镇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城市规划区市政基础设施(含道路、[[桥梁]]、隧道、垃圾站点、公共厕所、城市道路照明等)维护与改造工作。 (六)负责牵头组织专家审查重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和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审查,负责督促指导重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划设计落实。 (七)负责城市规划区占道、开挖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城镇户外灯饰建设的归口管理;负责城镇户外[[广告]]、户外灯饰设置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临街建筑弃土、垃圾以及建筑渣土准运和消纳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交通工具密闭运输与外观清洁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建筑物外观管理、道路容貌管理、广场容貌管理及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检查评比和创建活动;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城市公园、广场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城市规划]]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市规划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监督指导长江干流忠县段及次级河流的水域清漂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 (九)负责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的行政管理及城市规划区公共绿化建设、维护与监督管理;负责审批占用(含临时占用)城镇绿地,办理移植、修剪、砍伐树木事项;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园林]]式街道、园林式小城镇的创建评选活动;拟定县城区各单位园林绿化目标任务,负责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负责市政设施维护企业、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单位申报材料审核转报;参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和验收,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和验收。 (十一)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城市供水行业管理职责,编制城市供水规划,[[指导]]、监督供水企业的运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水质监测,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十二)负责监督指导城镇规划区古树名木和园林植物的保护工作,负责游艺、游乐园行业管理;配合县林业部门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 (十三)配合交通等部门编制城市规划区[[交通]]发展规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公共停车场(站)、洗车场(站、点)等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以及与城市管理相关的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给水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组织编 制城镇防火、防震和防灾救灾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管理。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确保城市管理与城市执法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忠县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 忠县城市管理局下设[[办公室]]、市政科、市容环卫科、园林绿化管理科、财务科、宣教法规科等六个内设机构。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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