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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倫伯格走私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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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謝倫伯格走私毒品案'''<br><img src="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3833/d3833611.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114/1356441.htm 圖片來自ettoday]</small> |} '''谢伦伯格走私毒品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机关指控[[加拿大]]公民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在中国[[走私毒品]]的案件。检方指控,2014年11月,谢伦伯格企图将净重222.035千克的222包[[冰毒]]自[[大连]]走私到[[澳大利亚]],察觉事情有变后,谢伦伯格在[[大连机场]]登机,打算逃往[[泰国]]。飞机中途在[[广州机场]]停靠时,谢伦伯格被中国警方逮捕。谢伦伯格辩称自己被毒贩许清陷害,自己是无辜的游客。2018年11月2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谢伦伯格[[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人民币、驱逐出境。谢伦伯格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同年12月2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称一审认定谢伦伯格是从犯、犯罪未遂因而从轻处罚的判决不当。辽宁省高院当庭裁定发回大连市中院重审。2019年1月14日,大连市中院开庭重审此案,当庭判决谢伦伯格死刑、没收全部财产。重审后,谢伦伯格辩护律师所在事务所声明将提起上诉。[[方慧蘭]]声称已请求中国政府饶谢伦伯格一命。 谢伦伯格案在法律、外交上引起了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除非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否则原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即所谓“上诉不加刑”。谢伦伯格的辩护律师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张冬硕等人认为大连市中院的判决违反了“上诉不加刑”的法律规定。中国官方媒体和一些中国法学家则认为大连市中院的判决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七条中“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情形,可不遵守“上诉不加刑”的规定。此外,还有人质疑此案的证据、审理程序存在问题。 重审之前,加拿大在2018年12月1日应美国要求拘捕了中国[[华为公司]]副董事长、创始人[[任正非]]长女[[孟晚舟]],引起[[中加关系]]摩擦。中国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拘捕了两名加拿大公民。有观点认为,中国借谢伦伯格向加拿大施压,此前的“人质外交”已升级成“行刑外交”。[[加拿大总理]][[贾斯汀·特鲁多]]公开表示严重关切,认为中国的死刑判决是武断的。加拿大政府发出旅游警告,称前往中国可能面临该国任意执行法律的风险,要求赴华旅游公民高度警惕。[[中国外交部]]<ref>[https://www.fmprc.gov.cn/web/ 中国外交部],fmprc</ref> 发言人[[华春莹|华春莹说加拿大反而应该提醒其人民不要走私毒品]],称加拿大的旅游禁令如同贼喊捉贼,要求加拿大尊重中国法律、停止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中国外交部发布提醒,称加拿大近期出现任意拘捕中国公民的事件,赴加旅游应注意风险。 == 案情 == 重审时大连市中院认定:凯姆、史蒂芬、“周先生”等人控制着一个国际贩毒组织,在中国平安银行、招商银行拥有两个账户,以便为贩毒提供资金。2014年10月中旬,凯姆聘请翻译许清到大连市租赁仓库、购买轮胎,将周先生、简祥荣从广州运来的20吨塑料颗粒(其中藏有222包冰毒)藏进仓库。凯姆还告知许清,会派一名外籍人士帮忙处理货物。11月11日,许清在大连接收了运来的货物。11月19日,谢伦伯格受凯姆指派抵达大连,设法将毒品藏入轮胎内胆、走私到澳大利亚。随后,按照谢伦伯格的要求,许清带他购买了相关工具,采购了轮胎、内胆、二手集装箱。在查验货物、估计工作量之后,谢伦伯格把装船运输的时间由11月推迟到12月。11月27日下午,谢伦伯格电话联系了麦庆祥,托他另找仓库储存毒品。麦庆祥电话联系了大连市的仓储店铺寻找仓库。11月29日,许清怀疑此事涉嫌毒品犯罪,遂向公安报案。谢伦伯格发觉事情不对,在12月1日凌晨从酒店前往大连机场,打算逃往泰国。路上,他扔掉了旧的手机卡,另换新卡。12月1日下午1时飞机停靠广州机场时,公安将谢伦伯格抓获。经公安查验,查获的222包冰毒净重222.035千克。2014年12月,谢伦伯格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检方批准逮捕,他被押往[[大连市看守所]]。 据大连市中院,2014年11月中旬至12月初,周先生两次派简祥荣雇车把藏有毒品的货物自广州运到杭州,简祥荣、史蒂芬、麦庆祥参与了运输。12月5日,麦庆祥被公安抓获。公安部门查扣了冰毒501千克。期间,凯姆等人利用控制的两个账户为简祥荣、麦庆祥提供资金支持。截至重审时,凯姆、史蒂芬、周先生未被中国公安抓获,简祥荣、麦庆祥被另案处理。简祥荣因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麦庆祥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谢伦伯格辩称自己无罪,称自己是被许清陷害的无辜游客。谢伦伯格说他没有去过藏有冰毒的仓库,仅仅在仓库附近旅游;许清带他去了工具店和轮胎店,但他并没有买工具和轮胎。谢伦伯格的辩护律师张冬硕一审时认为此案证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庭审没有排除多项重大的合理怀疑。 == 中国法律相关规定 == === 走私毒品罪 ===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七节规定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基苯丙胺]](即谢伦伯格涉嫌走私的[[冰毒]])50克以上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下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在中国,有不少外国人毒品犯罪被判死刑的先例。2009年,英国人[[阿克毛·沙伊克]]因走私毒品被执行死刑。时任[[英国首相]][[戈登·布朗|白高敦]]曾亲自向[[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求情。2010年至2016年,六名日本人在中国因毒品犯罪被处死刑。2014年,三名韩国人因走私毒品被处死刑。 === “上诉不加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除非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否则原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即所谓“上诉不加刑”。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后,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七条 == 一审 == 2016年3月15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谢伦伯格走私毒品案。加拿大驻华使馆派员旁听了审理。2018年11月20日,大连市中院一审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谢伦伯格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驱逐出境。谢伦伯格的辩护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谢伦伯格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 二审和重审前的中加外交纠纷 == 谢伦伯格案二审前,因加拿大拘捕[[华为公司]][[副董事长]]、[[CFO]][[孟晚舟]],[[中加关系]]迅速恶化。12月1日,应美国要求,加拿大拘捕了正在[[温哥华国际机场]]转机的孟晚舟。[[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公告认为加拿大拘捕孟晚舟严重侵犯人权,中方表示强烈抗议,要求加拿大立即释放孟晚舟。根据12月7日保释听证会上的消息,美国指控孟晚舟进行欺诈行为、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United States sanctions against Iran。11日,法官裁定允许孟晚舟保释,保释金为1000万加拿大元。保释期间,她被两位保安和一位司机监视居住,需佩戴装有GPS设备的电子脚环,监控费用由孟晚舟支付,每日晚11时至次日6时她不得外出。2019年1月15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声称,孟晚舟案不是普通法律案件,加拿大并非依照公平正义办案,而是在滥用司法程序,加拿大必须承担后果和责任。 孟晚舟被抓捕后,中国警方先后拘捕了两位加拿大公民。12月10日,前外交官[[康明凯]]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拘捕。同日,另一位加拿大人迈克尔·斯帕沃尔|Michael Spavor(Michael Peter Todd Spavor)被辽宁省丹东市国家安全局拘捕。康明凯、迈克尔两人被控危害中国国家安全。中国否认拘捕康明凯、迈克尔与孟晚舟案有关。但是,有媒体认为此举是中国的报复行动。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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