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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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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永春县图书馆.jpeg|有框|右|<big></big>[https://p5.itc.cn/q_70/images03/20210812/b8dc88508edb428aa1e4c3484783b927.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482945944_121123755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永春县图书馆'''创建于1981年,从86年至今投入300多万[[港元]],由本县侨亲郑晋棣先生及其长子郑景新先生捐建。现有藏书13万册,工作人员8人。永春县图书馆现有馆舍2560平方米,藏书16万册,年订报刊近400种,工作人员7人。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ref>[https://www.sohu.com/a/441228748_120895142 什么是社会主义?其实你完全理解错了] ,搜狐,2020-12-29</ref>精神文明的需要,于2003年重新整理了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使报纸阅览室独立,并新开设了电子阅览室,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2002~2003年度文明单位”。 ==基本介绍== 1932年县建图书馆,1955年永春中学开设图书阅览室。此后,不少中小学陆续办[[图书馆]] 。新中国成立后,不少机关企业和乡村设有专办图书室,各文化站内也多设有图书阅览室。 随着图书馆业务发展的需要,侨亲郑晋棣先生又先后于1994~1995年捐赠港币40万元兴建文化中心附设综合楼,[[面积]]1044.72平方米;1998年捐赠[[人民币]]33万元在原内河沟上兴建图书馆附属楼,面积760平方米。 在地方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侨亲的关心下,永春县图书馆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1994、1998、2004年先后三项式次被文化部评为“二级图书馆”。 现在,县图书馆全年365天开放,每周开馆84小时。除为广大读者提供信息服务外,还加强馆际[[合作]],与省市及各兄弟县馆合作,尤其是对基层单位图书室,中小学图书馆(室)消防、部队图书室的辅导与协作,加以乡镇文化站的图书阅览室及各村的图书角,我县的图书馆(室)遍及永春的各个角落。县图书馆每年还举办座谈会、展览、讲座等多项活动,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今后,本馆仍将立足读者服务这一宗旨,在做好传统的图书借阅服务的同时,争取资金,添置[[设备]],依托文化信息网,逐步将图书资料[[信息化]]、图书馆的数字服务推广开来,形成以县图书馆为主,其他图书馆(室)为辅的图书馆网络<ref>[https://www.sohu.com/a/476167568_121124376 这 100 个网络基础知识,看完你会成网络高手~] ,搜狐,2021-07-08</ref>,为全县人民提供在一定丰富多采的精神食粮。 ==展厅展馆== 馆内设有报纸阅览室、期刊阅览室、图书外借室、少儿外借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资料室、特藏书库等多个对外开放科室,阅览座席200多个,馆外设有多个图书流通点。 ==馆藏实力== 永春县图书馆现有馆舍2560平方米,藏书16万册,年订报刊近400种,[[工作]]人员7人。目前正形成以普及性、综合性图书的宣传及服务体系。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于2003年重新整理了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使报纸阅览室独立,并新开设了电子阅览室,注意美化环境,为读者提供一个舒适的读书环境,做到窗明几净环境美,得到社会各界群众的好评,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2002~2003年度文明单位”。 ==实用信息== ===各室借书时间=== 本馆各室 开放方式 开放时间 外借室 全年开放 上午:?8:00--12:00 报刊阅览室 下午:14:30--17:30 地方[[文献]]室 (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特藏文献室 ?15:00--18:00 少儿外借阅览室 全年开放 (6月1日——9月30日) 电子阅览室 全年[[开放]] 8:00--22:00 ==读者办证须知== 1、任何合法公民或[[社会团体]]均可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一寸照片两张办理本馆各室借书证。 2、新办证者,成人每证押金100元.少儿每证押金50元. 一次只允许借书三册,或杂志三册,少儿[[杂志]]概不外借.每次借期五至十五天,看不完者可办理续借1次,借期同样为五至十五天,无故超期者将予以罚款,借书证须各自保管好,遗失者将无法办理退证手续。 3、办证或验证后,须等待第二年方可退证.成人退还押金100元,少儿退还押金50元. ==开架图书借阅须知== 1、凡持有我馆外借证者均可到开架书库借书. 2、严禁将包,袋等带入开架库,进入书库必须使用代书板,从书架上取书时,将代书板插到该书的位置,以便把书放回原位,以免弄乱书刊顺序. 3、全部书刊都埋了磁条,还书时,把书交服务台检查,磁条遗失应赔偿。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涂写、污损、撕页等。图书借出时,请当即检查,如发现缺页、圈画、污损等应说明情况并叫管理员加盖标记。丢失图书或归还图书时发现缺页、污损、涂写的,则按《永春县图书馆图书污损遗失赔偿规定》处理。 4、凡未办理借书手续,擅自将文献带出书库的,一经发现,即以偷窃论处。对偷窃文献者,处以该文献价值的1-5倍的罚款,并交一份书面检讨。情节严重者,将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报刊阅览须知== 1、本室陈列较新的报刊资料 2、入室可带[[笔记本]],谢绝携带书包,书刊等物入室。 3、读者可自行取阅架上报刊,一次限取一种刊物,阅后请将报刊放回原位,保持架上报刊原有顺序不变。 4 、需要复印报刊资料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和押金,办理相关手续,并在1小时内还回,擅自带出者,以偷窃论处。 5、阅览或复印报刊时,读者应先确认该报刊有无破损、缺页现象,如有应通知管理员加盖“破损证明章”以明责任,以免按违章处罚。 6 、读者必须爱护书刊,如有损坏或偷书者,按《永春县图书馆图书污损遗失赔偿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还将提交有关[[机关]]处理。 7 、保持室内安静,注意[[公共卫生]],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杂物。 图书污损遗失赔偿规定 1、借出图书遗失者,应购还原书赔偿,不能赔偿原书的,一般图书按3-5倍赔偿,优质书或本馆单本书按5-10倍赔偿。 2、成卷成套的多卷书籍,单卷不另册[[出售]]的,如遗失其中一册,按整套书价赔偿。 3、所借图书,如被严重破损,影响[[继续]]使用,需赔偿同版本原书或按原书价2-5倍赔偿,一损坏的图书仍由本馆收回。 4、对有意破坏图书,盗窃国家书刊或谎报遗失不还者必须追回原书,需赔偿者,视其情节轻重,按原书价10-20倍罚款。 ==历史沿革== 1932年县建图书馆,1955年永春中学开设图书阅览室。此后,不少中小学陆续办图书馆 。新[[中国]]成立后,不少机关企业和乡村设有专办图书室,各文化站内也多设有图书阅览室。 民国21年(1932年),县设图书馆阅览室。[[民国]]25年(1936年),图书馆与民众教育馆合并,民国27年(1938年),图书馆停办。民国29年(1940年)图书馆恢复,至1949年藏书(包括捐赠、寄存)近万册。 1981年5月,在县文化馆图书室的基础上,建立县图书馆,当时馆舍面积235平方米,人员4人,藏书42845册,设有[[图书]]外借处、报刊阅览室、采编室及行政办公室。 1986年,承蒙爱国侨胞郑晋棣先生义举,捐资150万港元,兴建“棣兰图书馆”(即县文化中心大楼),大楼座落在县城西面,交通桥畔,占地六亩,高五层,总面积2913平方米,[[钢筋]]混凝砖石结构,古式披层顶与现代平层顶相结合,整体建筑典雅古朴,气派雄伟。1988年6月落成,11月搬迁新馆。 1989年10月由时任福建省省长王兆国同志亲临为大楼剪彩。该大楼一半由图书馆使用,设有采编室、特藏室、外借室、报刊阅览室、报刊杂志贮藏室、地方文献收藏室、少儿外借阅览室、行政及财务[[办公室]]等。 ==视频== ===<center> 永春县图书馆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永春县图书馆再次获评“国家一级图书馆”</center> <center>{{#iDisplay:y0740id5tpo|560|390|qq}}</center> <center>永春县图书馆:“自助”借书 简化借还书流程</center> <center>{{#iDisplay:o0566zigzjz|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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