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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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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jpeg|有框|右|<big>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党员代表会)</big>[http://wlt.xinjiang.gov.cn/wlt/tpxw/202009/9263e8cc1c6d40989f5f004de7493261/images/8e02f11da2ac493e9650ec2a23a2193c.png 原图链接][http://wlt.xinjiang.gov.cn/wlt/tpxw/202009/9263e8cc1c6d40989f5f004de7493261.shtml 来自 政府网 的图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是[[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的职能部门<ref>[http://www.xinjiang.gov.cn/xinjiang/zfjg/zfjg.shtml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ref>。 ==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划出的职责 1.取消已由[[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将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职责]]划给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 3.将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管理的[[职责]]划给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二)划入和增加的职责 1.将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划入自治区文化厅。 2.将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入自治区文化厅。 3.增加协调拟订自治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和[[法规]]草案的职责。 4.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的[[政策]]法规,拟订自治区文化艺术工作方针政策,起草自治区文化艺术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保护、挖掘、弘扬各民族传统的优秀文化艺术,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自治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拟订自治区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六)拟订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ref>[http://news.sohu.com/54/62/news200916254.shtml 口口相传的民间文化艺术--谁来拯救?拿什么拯救?],搜狐,2002-05-18 </ref>普及工作。 (七)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八)拟订自治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十)拟订自治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一)拟订自治区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十二)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活动。 (十三)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center>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国家力量文化复兴</center> <center>{{#iDisplay:b073834l6vx|560|390|qq}}</center> <center>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表</center> <center>{{#iDisplay:x3030cwx75j|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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