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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國語學院沈履偉剽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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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天津外國語學院沈履偉剽竊案'''<br><img src="https://www.easyatm.com.tw/img/9/d0d/nBnauM3XxQTNwkTM1ATOwgzMzUTM5ETM4ITMxADMwAzMwIzLwkzLxEzLt92YucmbvRWdo5Cd0FmLzE2LvoDc0RHa.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easyatm.com.tw/wiki/%E6%BC%A2%E8%8A%AF%E4%BA%8B%E4%BB%B6 圖片來自easyatm]</small> |} '''天津外国语学院沈履伟剽窃案''',是指发生在2005年[[中国]][[天津外国语学院]]的[[沈履伟]]剽窃事件。此案涉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如何判断[[知识产权]]<ref>[https://wiki.mbalib.com/wiki/%E7%9F%A5%E8%AF%86%E4%BA%A7%E6%9D%83 知识产权],mbalib</ref> 保护以及[[名誉权]]保护之间的关系和界定。 === 诉讼 === 沈履伟认为[[天津语言学会]]举报内容严重失实,以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将语言学会和学术批评网告到法院。2005年5月30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沈履伟不是剽窃,天津市语言学会败诉。 2006年1月5日,[[天津市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最终认定沈履伟在其出版的专著《求是集》中收录的涉案13篇文章构成了对他人作品的剽窃,而天津市语言学会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撤销原审法院判决,判决天津市语言学会胜诉。 === 舆论 === 沈履伟剽窃案引起学术界震怒,[[贺卫方]]、[[李国英]]、[[杨玉圣]]、[[王逸舟]]、[[邓正来]]、[[伍铁平]]、[[黄安年]]、[[李建平]]、[[郑永流]]、[[龙卫球]]等学术界教授联名写公开信对此斥责。 ==相关条目== *[[华中师范大学硕士论文抄袭事件]] *[[东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抄袭事件]] *[[上海大学博导论文抄袭事件]] *[[胡黎明博士论文抄袭事件]] *[[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及杨伦抄袭事件]] *[[西南交大副校长黄庆博士论文抄袭事件]] *[[郑州大学副院长贾士秋申报职称造假事件]] *[[汕头大学胡兴荣抄袭事件]] == 概述 == === 起因 === [[沈履伟]]为申请正教授职称,在其出版的论文集《求是集》(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出版)中严重抄袭他人公开发表的论文10余篇。2004年8月,天津市语言学会在学术批评网上发表《关于天津外国语学院教师沈履伟求是集的剽窃问题———天津市语言学会致天津市有关领导和天津外国语学院的公开信》,向学校进言建议采取措施维护学术正气。2004年10月14日,天津外国语学院作出《关于沈履伟同志“违反学术规范”问题的处理意见》,指出“给予该同志通报批评,并责成本人做出深刻检查,消除不良影响”的处理决定。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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