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搜尋
檢視 報販霞姐被殺案 的原始碼
←
報販霞姐被殺案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報販霞姐被殺案'''<br><img src="https://cloudfront-ap-northeast-1.images.arcpublishing.com/appledaily/YEMLNLV77GL7QGPOKBJ7O6WQDA.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120509/ETMRZPZCJFQPDDP3DL2UXHE4VY/ 圖片來自appledaily]</small> |} '''報販霞姐被殺案'''是指發生在1999年9月22日清晨的[[香港]][[深水埗]]的一宗[[謀殺]]案。案中女報販何慧霞(霞姐)因代表區內報販向《[[東方日報]]<ref>[https://orientaldaily.on.cc/ 東方日報],orientaldaily</ref> 》的發行商拒絕強行增加訂紙,被三名兇徒亂刀斬死。案发后刀手三人与發行商两人先后被判終身監禁。 ==兇殺經過== 據《蘋果日報》在2006年12月28日的[[法庭]]報導,據法庭上控方證人的口供,1999年9月22日清晨約5時15分,酒樓看更致電死者丈夫劉炳新,劉即趕往報檔,「我見到我太太坐在樓梯,滿身鮮血,地下好多血,有個[[警察]]正為她急救……然後我撲向我老婆那裡,要警察快點叫[[救護車]]。」 ==法庭審理== 本案由於其中一名共犯連宗偉在內地販毒落網被判死緩,因供出同謀而破案。 4名被告在警誡時均承認涉案,首被告盧漢興說受《東方日報》區域發行商青匯書報社有限公司負責人蔡偉強指使「教訓」霞姐,第二被告李祖明及第三被告林自力均聲稱只負責把風,而第四被告梁志鴻則負責施襲,另有一名男子連宗偉負責[[車長|駕車]]。蔡偉強曾被警方拘捕,但因證據不足而撤銷控罪。 由六男一女組成的陪審團於2007年3月22日中午開始退庭商議,至3月25日下午5時15分,[[陪審團]]一致裁定盧漢興、李祖名、梁志鴻[[謀殺]]罪名成立,26日被判處[[終身監禁]];林自力則誤殺罪名判處監禁12年。 ==媒體報導== 在2007年3月27日,多份報章都以頭版大篇幅報道判刑的消息,不過,[[東方日報]]和[[太陽報 (香港)|太陽報]]則完全沒有報道此新聞。而在2012年5月31日,多份報章均有報道主腦判刑的消息,這次包括[[東方日報]]和[[太陽報 (香港)|太陽報]]。 ==事件背景== 1999年,[[東方報業集團]]正促銷旗下報章《[[東方日報]]》及《[[太陽報]]》,要求報販增加訂購[[報紙]]的數目,但惹來何惠霞等長深區報販不滿,拒絕要求,為此何惠霞與《東方日報》區域發行商青匯書報社有限公司蔡偉強商討「退回賣剩報紙」機制。 根據《[[明報]]》及《[[蘋果日報]]》2006年12月的報導,死者丈夫劉炳新憶述事件「以前我們報販每日要多少數量就打給青匯,青匯平時在明天就會送……今次青匯有個負責人跟我太太講,因為《東方日報》要促銷,所以本身訂100份要多收50份,而多出的50份也需要付款,付足150份。」劉續指,無論最終額外加的報紙是否能夠出售,發行商也不會回收。他於是應妻子要求致電《東方日報》,對方負責人稱會將事件記錄下來,不過劉之後並無收到《東方日報》的電話。劉表示,由於發生是次無理加紙事件,深水埗區報販成立了「報販零售業工會」,妻子在會內任司庫。 案發前10天,即1999年9月12日,劉氏夫婦及其他報販首次與青匯代表,商討訂紙的新制度,但會面並無成果。霞姐於3日後與區內報販會面,一致反對青匯無理加紙,並安排由霞姐向青匯以及《東方日報》總發行商「青揚」表達有關報販的不滿。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報販霞姐被殺案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