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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jpg|320px|缩略图|右|<big>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指导工作)</big>[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200202/bc5017c4e10447308fc2a86ff6934ae7.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370081200_120207617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商办〔2018〕75号),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ref>[https://www.sohu.com/a/291547080_120066326 地市头条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挂牌成立] ,搜狐,2019-01-25</ref>,为正处级。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党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市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三)负责监督管理省政府和市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低碳发展等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省政府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移动源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六)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七)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拟订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及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八)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智慧环保”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运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九)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 (十)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落实,牵头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配合做好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等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十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 (十二)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及业务建设。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加快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f>[http://www.hasqsbb.gov.cn/info/1034/6796.htm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商丘机构编制网,2019-07-12</ref>。 ==视频== ===<center>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center> <center>{{#iDisplay:o0031p9eb4w|560|390|qq}}</center> <center>“三散”治理宣传片《村长开会说“三散”》-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宣</center> <center>{{#iDisplay:e3005llamd7|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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