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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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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p1.itc.cn/q_70/images03/20200731/50cd043da63748298ffc83f01674e2f2.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410650727_120207620?_trans_=000014_bdss_dkamhg 来自 搜狐 的图片]</small> |}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根据《十堰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ref>[http://www.doc88.com/p-1982503331606.html 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道客巴巴,2018-07-19</ref>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金玉心。 ==历史沿革== 1983年,十堰市[[园林]]绿化局成立。 1986年,更名为十堰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1996年,更名为十堰市市政园林管理局,为市[[政府]]职能部门。 2002年11月,更改为县级[[事业单位]]。 2012年4月,组建十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加挂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牌子。 2019年2月,本轮机构改革中,将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相关事件== 2021年9月,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指出:2019 年 8 月 1 日后,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作为城镇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的归口管理部门,未认真履行燃气行业管理职责31,对燃气行业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不力,未按编制配齐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2020 年党组会未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到位,2020 年 5 月 29 日《十堰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后,未细化制订阶段性任务32。对全市燃气[[企业]]安全隐患底数不清。2021 年委党组会、委领导班子会均未专题研究部署城镇燃气安全三年行动。对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不认真履行职责和燃气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失察33。未深刻汲取本辖区发生的十堰东风中燃公司“5·12”一般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督促燃气行业有效整治消除隐患。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城市管理工作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牵头编制城市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开展城市治理工作并实施检查考核。 (三)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拟定城区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督办考核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渣土)的收运处置。管理维护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培育监管环境卫生作业市场。 (四)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拟定城区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维护城区绿道、绿地、[[公园]]、游园、广场、道路绿化带等园林绿化<ref>[https://www.sohu.com/a/491558519_121106842 园林百科—园林绿化日常养护工作有哪些?],搜狐,2021-09-23 </ref>设施。 (五)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拟定城市路灯、景观照明、停车场、供水、供气、供暖等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疏浚排涝、防渍防滑及[[道路]]融雪、园林绿化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城区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拟定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控违查违治违的[[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管理“城市家具”设置。清理整治城区主次干道、空间立面等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秩序行为。指导、督办、考核控违查违治违工作。 (七)负责城市综合管理。拟定全市数字城管工作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受理、派遣、督办、考核12319城市管理热线市民投诉案件。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八)经授权,在城区依法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以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4、交通管理方面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5、水利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规划及工作规范、行为规范并组织实施。培训[[教育]]、考核管理城管执法干部队伍。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城市管理。 (十)负责提出城市管理领域环境综合整治的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征收本系统行政事业性费用。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center>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0512十堰市考察我市城市管理工作</center> <center>{{#iDisplay:u0306py68qv|560|390|qq}}</center> <center>《城市管理执法办法》5月1日起施行 住建部:城管执法全程记录 不得设罚款任务</center> <center>{{#iDisplay:j0023rzwozk|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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