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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FFB5B5;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p> |- |<center><img src="https://cdn.101mediaimage.com/img/2017/08/15/1708969784hkbwf.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101newsmedia.com/news/39606 圖片來自101newsmedia] </small>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是[[中華民國]]有關[[金融]]事務的[[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最高主管機關]],成立於2004年7月,目標包含維持金融穩定、落實金融改革、協助產業發展、加強消費者與投資人保護與金融教育。<ref>[https://www.101newsmedia.com/news/3960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newsmedia</ref> == 沿革 == 在金管會成立前,中華民國金融業的管理、監督、檢查、處分權力分別屬於[[中華民國財政部|財政部]]、[[中華民國中央銀行|中央銀行]]、[[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等[[政府]]機構。由於1990年代起,台灣爆發本土金融危機,多家銀行、壽險出現財務危機,更有數次[[擠兌]]風波,因此成立整合金融監督與檢查等權力的機構的聲音與呼籲不曾間斷。 *2001年6月2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金融控股公司法》,正式宣告臺灣的金融市場將朝整合經營的方向發展;有鑑於金融集團跨行合併或與異業結盟者日漸增多,為避免[[保險]]、[[證券]]、[[金融]]等多元監理制度所可能產生諸多的管理問題,[[行政院]]擬訂《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 *2003年7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 *2004年7月1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以實踐「金融監督一元化」之目標。 *2011年1月1日,配合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股權]]移轉,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移交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 *2011年6月29日,[[中華民國總統|總統令]],修正公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 *2012年7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施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更名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改為6至12人(無給職),其中財政部部長、[[中華民國經濟部|經濟部]]部長和[[中華民國法務部|法務部]]部長為當然委員。 == 組織 == ===內部單位=== *綜合規劃處 *國際業務處 *法律事務處 *資訊管理處 *秘書室 *人事室 *會計室 *政風室 ===所屬機關(構)=== ;業務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銀行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券期貨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保險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檢查局]] ;事業機構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駐外單位=== *駐[[紐約]]代表辦事處 *駐[[倫敦]]代表辦事處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561 貨幣;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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