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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建国会西安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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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1210/efbddd9291f94ce396bd3b8a6879fc47.JP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359543165_100247961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中国民主建国会西安市委员会'''是[[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的地方组织,成立于1950年8月,已有58年历史。半个多世纪以来,民建西安市委员会在民建中央和中共西北局、中共[[西安市]]委领导下,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继承和发扬民建优良传统,团结所联系的群众,在不同历史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 ==机构简介== 中国民主建国会西安市委员会是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的地方组织,成立于1950年8月,至今已有58年历史。半个多世纪以来,民建西安市委员会在民建中央和中共西北局、中共[[西安市]]委领导下,高举爱国主义<ref>[https://www.sohu.com/a/107624549_362065 什么是爱国主义],搜狐,2016-07-26</ref>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继承和发扬民建优良传统,团结所联系的群众,在不同历史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支持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斗争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会员共捐献24.06亿元(旧币),连同工商界一起超额完成捐献飞机11架、大炮1门的任务;在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民建会员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在公私合营过程中起了带头作用,西安市首批公私合营的10家私营企业主都是民建会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建西安市委在发展中前进,为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近十年来,西安民建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围绕中心,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使会的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西安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新的贡献。 ==筹建阶段(1950年—1968年)== ===(一)民建西安市地方组织的建立=== 1950年,民主建国会总会(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前身)决定在西安建立分会。5月,经民建总会(50)总发字第712号文批准,推举李象九(陕西省工商界人士)为全国会务推进委员会委员和西安市分会筹备负责人。8月,总会复函批准李象九、史唯然、潘源泉、谢西林、熊轩卿、刘光智、张士心、董林哲、傅道伸、张西铭、施之铨等11人为民建西安市分会筹备委员会委员,李象九、史唯然、潘源泉为召集人。筹委会于8月30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宣布筹备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名单。筹委会正式办公,启用印信,内设四组一室(财务组、会员组、宣教组、联络组、秘书室)。这一阶段主持工作的领导成员: 主任委员:李象九 副主任委员:史唯然 潘源泉 [[秘书]]长:史唯然(兼) 1950年6月至1951年12月,筹备[[工作]]历时17个月,期间共召开筹备会议53次,发展会员340人。 1951年12月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民主建国会西安市分会第一届委员会,李象九任主任委员。分会委员会工作期间,受民建中央委托,在中共西北局统战部指导下,曾代表民建总会在西北大区的兰州、银川、西宁、迪化(今[[乌鲁木齐]])、天水等地建立民建组织,负责西北地区民建组织筹建、经费编制、会务管理等工作。在民建陕西省组织未建立前,1953年9月28日民建总会发文(总组(53)678号)指示:“经总会组织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西安分会成立渭南支会筹备委员会,董继祖、张德奎、段镜甫为筹备委员,董继祖为召集人。并同意西宁、银川、宝鸡、南郑等处待一切条件具备时可以成立小组。”民建西安市分会在民建历史、特别是西北大区民建组织史上留下了厚重的一页。 ===(二)文革前历届委员会概况=== 民建西安市分会及民建西安市委从成立至1966年“[[文革]]”开始,共召开了三次会员大会,两次会员代表大会。 ====1、三次会员大会==== 民建西安市第一次会员大会 民建西安市第一次会员大会1951年12月27日在西安召开,出席会员162人,列席109人。大会选举[[产生]]民建西安市分会第一届委员会,选出委员17人,候补委员6人。 委 员:李象九 史唯然 董林哲 刘光智 关树森 叶雨田 潘源泉 熊轩卿 经春先 任子良 傅道伸 施之铨 刘正斋 袁吉安 沈自励 聂芝轩 黄彦儒 候补委员:张士心 高晓民 张西铭 夏少泉 张德奎 杨开甲 主任委员:李象九 副主任委员:史唯然 经春先 秘 书 长:刘光智 机构设:[[秘书]]处、组织处、宣教处、组织委员会、宣教委员会、工商研究委员会 民建西安市分会第一届委员会(1951.12——1953.6)历时一年半,共召开委员会议18次,常委会议36次。 1952年8月4日,遵照民建第二次总会扩大[[会议]]决定,改 “民主建国会”为“中国民主建国会”,“民主建国会西安市分会”遂改为“中国民主建国会西安市分会”。 民建西安市第二次会员大会 民建西安市第二次会员大会1953年6月16日在西安召开,出席会员310人。大会选举产生了民建西安市分会第二届委员会,选出委员25人。 委 员: 王立勋 余大奎 李象九 李子舟 李维新 芮廷玉 施之铨 徐企圣 徐滋叔 黄彦儒 傅道伸 张忍性 张士心 贾玉璋 杨开甲 董林哲 董继祖 叶雨田 经春先 赵蔚林 潘源泉 刘光智 刘升昌 瞿冠英 窦荫三 主任委员:李象九(1954年10月16日李象九病逝,董林哲代理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李维新 经春先 董林哲 秘 书 长:余大奎 机构设置同上届委员会。 市分会第二届委员会(1953.6——1955.6)历时两年,共召开委员会议14次,常委会议37次。 民建西安市第三次会员大会 民建西安市第三次会员大会1955年6月16日至21日在西安召开,出席会员[[代表]]350余人。大会选举产生了市分会第三届委员会,选出委员29人。 委 员: 王立勋 王明杰 吴玉麟 李子舟 余大奎 芮廷玉 马丽庚 施之铨 徐滋叔 徐企圣 黄彦儒 张士心 傅道伸 傅子厚 经春先 董林哲 董继祖 叶雨田 贾玉璋 杨开甲 赵蔚林 刘光智 刘守中 刘安俭 潘源泉 瞿冠英 谢鉴泉 韩望尘 窦荫三 主任委员: 韩望尘 副主任委员:经春先 董林哲 刘守中 叶雨田 秘 书 长:余大奎 机构设置同上届委员会。 1955年8月23日,遵照民建中央常务委员会函示,将“中国民主建国会西安市分会”改为“中国民主建国会西安市委员会”,民建西安市分会第三届委员会随之改为民建西安市第一届委员会。原举行的会员大会改为会员代表大会,1959年3月召开民建西安市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委员会,因此出现代表大会的次数与届数不相符的现象,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2001年第八次代表大会。 1957年10月10日,市委会成立了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阿房区临时工作委员会。 市委会第一届委员会(市分会第三届委员会改称,1955.6—1959.3)历时三年八个月,共召开委员会议14次,常委会议57次。 =====2、两次会员代表大会===== ===民建西安市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民建西安市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1959年3月20日至4月2日在西安召开。这次大会是和市工商联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同时举行。 大会选举产生民建西安市第二届委员会,经民建中央(59)中组字145号文批准,第二届委员会由25人组成: 委 员: 韩望尘 董林哲 经春先 闫赞禹 余大奎 刘光智 刘江汉 徐滋叔 傅子厚 王立勋 王明杰 吴玉麟 吴维彬 芮廷玉 施之铨 赵蔚林 马丽庚 常子宜 傅道伸 黄彦儒 窦荫三 贾玉璋 贾维安 冯树贤 杨开甲 主任委员: 韩望尘 副主任委员:董林哲 经春先 闫赞禹 余大奎 秘书长:余大奎(兼) 机构设置:秘书<ref>[https://www.sohu.com/a/12976948_133697 秘书的种类有哪些?] ,搜狐,2015-04-29</ref>处、组织处、宣教处 经民建中央批准,1962年1月16日民建陕西省工作委员会成立。市委会将代管的[[宝鸡]]分会、渭南支会,汉中、咸阳支部,大荔小组以及直接联系的23名会员移交民建省工委。 第二届委员会(1959.3——1962.10)历时3年半,共召开委员会议5次,常委会议5次。 民建西安市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民建西安市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1963年4月5日在西安召开,[[出席]]代表135人。这次大会和市工商联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同时举行。大会选举民建西安市第三届委员会,经陕建组字(63)41号文批准,由25人组成第三届委员会。 委 员: 贾玉璋 窦荫三 贾维安 赵蔚林 段晓天 常子宜 李 芬 孙瑞平 张廷桢 王文川 吴玉麟 田涵荣 傅子厚 董国祥 芮廷玉 徐滋叔 韩望尘 余大奎 杨开甲 董林哲 刘光智 王明杰 黄彦儒 马丽庚 王立勋 主任委员: 韩望尘 副主任委员:董林哲 余大奎 傅子厚 秘 书 长: 余大奎(兼) 机构设置同上届委员会。 遵照民建、工商联两会中央指示,为使市民建与市工商联进一步协作,共同[[工作]],1959年4月16日成立了协作办公室,合署办公。 1959年4月市委会机关办公地址迁至大湘子庙街公字一号。截止1968年10月,市委会共有碑林、新城、莲湖、阿房4个区级工作委员会,基层组织45个,直属小组3个,会员总数675人,[[机关]]工作人员19人。 第三届委员会(1963.4——1968.10)历时五年,共召开委员会议4次,常务委员会议5次。1968年10月 “文化大革命”开始,市委会工作被迫停止,机构解体,机关工作人员被遣散。 二、组织恢复阶段(1977年—1980年): 1977年8月,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宣布“[[文化大革命]]”结束,重申了党的统一战线政策。1977年11月,市民建临时领导小组成立,机关恢复办公,办公地址在西一路276号市政协院内。 市民建临时领导小组组长:熊应栋 副组长:黄彦儒 成 员: 杨开甲 段晓天 机构编制:在编人员10人。 民建西安市委员会由民建中央、民建省委会直接[[领导]],机关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由民建中央,省、市委统战部和市编委决定,办公经费由西安市财政局拨付。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常委、委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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