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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8.itc.cn/q_70/images03/20210323/6578b309f77b4dd3ac7eb4d8ab00b4cb.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456881486_120214183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中国民主建国会晋城市委员会'''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中国民主建国会(以下简称民建),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ref>[https://gov.sohu.com/a/505118142_121106994 【党史宣讲】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飞跃] ,搜狐,2021-12-02 </ref>的参政党。1945年12月16日在重庆成立,发起人是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施复亮等。 ==组织简介== 民建晋城市委会成立于2001年。 2001年3月,民建晋城市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晋城]]召开,中国民主建国会晋城市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建晋城市委)成立,蒋佩玲任主任委员。截止2005年底,先后成立了民建市直、城区、泽州、高平四个支部,另有阳城、沁水两个小组。 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颁布,标志着我国新时期多党合作迈向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全市各级民建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坚持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努力发挥参政党职能,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建言献策,围绕晋城市经济建设中心工作,为促进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安定团结等,充分发挥参政党职能,积极开展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社会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河南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民建组织也不断得到发展,到2006年底,会员成立市委的46人发展到103人,其中,大多数为经济界和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会员的素质不断提高,结构不断改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参政议政能力不断增强,会员中有12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36人担任各级政协委员,3人担任政府部门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中国民主建国会晋城市委员会简史(自身建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多党合作也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民建晋城市各级组织不断加强领导集体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顺利完成各届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保证了民建各级组织在当地[[经济]]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加强机关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形成了有机的完善的组织体系。民建组织得到较快发展,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高。至2006年底,全市有支部4个,小组2个,会员103人,其中经济界人士占60.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2%,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占75.3%,担任各级[[人大代表]]<ref>[https://www.sohu.com/a/576151774_121106854 【人大知识】人大代表的作用],搜狐,2022-08-12</ref>、政协委员的分别占2%和15.3%,担任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占0.6%,担任特邀行政、司法检察人员的占3.6%。一批政治业务素质好、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同志走上领导岗位,给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顺利跨入新的世纪奠定了基础。 ==组织沿革== 在中共晋城市委的关心和支持下,1986年11月省民建晋城支部成立,2001年3月,民建晋城市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晋城召开,选举产生了民建晋城市第一届委员会;2006年12月,民建晋城市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晋城召开,选举[[产生]]了民建晋城市第二届委员会; 2001年5月,成立民建晋城市直支部,支部主任冯德强。2002年8月,成立民建泽州支部,支部主任郭荣林,同年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2002年10月,[[成立]]民建城区支部,支部主任魏萧,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2004年6月成立民建高平支部,主任委员孟进先。同时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同时还有阳城小组,组长李虎太。沁水小组,组长蔺杰。 ==工作机构== 2001年至2006年,民建晋城市一届委员会期间,设[[办公室]]和组织部和宣传部,民建晋城市委机关编制1人。2006年二届委员会还和上届一样。 ==组织发展== 2001年成立市委时,民建只有46个会员。后来,民建晋城市二届委员会(1984—1988年11月)积极贯彻民建中央精神,结合会员老化问题比较严重的实际情况,确定把会员发展的重点由原工商业者逐步转向从事工商企业和其他经济工作的人士,特别是其中的中青年知识分子。并注重对年轻新成员的考察、引进和培养工作,届中增选了市委委员2名,委员平均年龄下降3岁。后来进一步明确以中年知识分子为主,把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工程师]]、财经界人士、经济理论研究与教学工作人士、在工商企业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或社会联系较广泛的经营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等10个方面作为重点发展对象,到2006年12全市共有会员103人,平均年龄由1984年46岁下降到39岁,,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占会员总数的71.3%,经济界知识分子在会员中的比例达到二分之一,会员结构得到较大改善。 民建晋城市二届委员会以改善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活力,适应需要为目的,切实推动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制定了《民建晋城市委关于加强领导集体建设的意见》,建立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市级后备[[干部]]队伍,并注重加强培养和使用。按照民建中央提出的滚动交替的方针和成熟一个引进一个的精神,一批素质好、层次高、年富力强的同志进入领导集体,增强了会的生机和活力。二届市委会现有副主委3名,委员11名。组织发展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以中上层人士为主,以经济界人士为主,有计划地稳步发展会员,严格组织发展[[程序]],把好质量关,努力改善会员队伍结构。 ==思想教育== 支部成立以后,民建组织认真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认真贯彻民建中央提出的“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行动纲领,把会员的爱国热情转化成为“四化”建设[[服务]]的实际行动。 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发[1989]14号文件)颁布实施后,在全会形成学习贯彻、广泛宣传的热潮,进一步激发了全市各级民建会员为四化建设服务的历史责任感和[[政治]]热情。1992年至1997年,全市民建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从提高会员素质出发,不断加强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举办多种形式的报告会、专题讲座、读书班、研讨会、参观访问等,突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收到良好效果, 1997年以后,围绕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中发[1989]14号文件颁布1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和中国人民政协成立50周年、民建成立55周年、香港、澳门回归等重大事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座谈和知识[[竞赛]]、征文、书画展、演讲会等纪念庆祝活动。特别是1999年在抗议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袭击我国驻南使馆等重大事件中,教育引导会员保持清醒头脑,与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民建市委加强会员、后备干部及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和培训,2002年4月举办理论研讨班,22人参加;2003年12月举办领导成员理论研讨班,15人参加;2003年6月举办中青年会员培训班,36人参加;2003年6月举办宣传、[[信息]]人员学习班,54人参加。有20余人次参加中央和省社院举办各类培训班的学习。另外建立了民建晋城市委全会学习制度 ==政治活动== ===政治活动简述=== 在中共晋城市委和民建省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民建组织教育和引导广大会员,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增强参政党意识,把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民建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紧紧围绕晋城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会员中担任省人大代表2人,市人大代表4人,市政协委员19人,其中副主席1人、常委2人。1986至2006年底会员中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达50人次,提交议案、提案、建议400多件。反映社情民意信息110条,被有关部门采用65条次。在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担任领导职务4人,担任特约员30多人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推进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事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政 府 处 级 以 上 任 职 名 单(1986——2006年) 姓 名 性别 职务 任期 蒋佩玲 女 晋城市人大副主任、民建一届主行 金德祥 男 晋城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二届主委,陵川县副县长 郭荣林 男 [[泽州县]]政协副主席 蔺杰 男 [[沁水县]]政协副主席 ===参政议政=== 1978年,民建晋城市委自恢复组织活动以后,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做好对原工商业者的安排使用,贯彻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并根据会员多数从事经济工作的特点,积极引导会员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参政议政与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积极为促进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建设献计出力。 在1991年省政协六届四次全会上,民建晋城市委首次提交《进一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建议》的提案,并获优秀提案。 在民建晋城市四届委员会(1992年7月至1997年6月)期间,省市级民建组织建立了与政府部门对口联系制度,会领导与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建立了个人联系渠道,建立了适应参政议政[[工作]]的内部运作机制,民建晋城市委还聘请了一批会外专家学者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部门负责同志为本会特邀顾问,为更好地参政议政创造条件。民建晋城市委在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的《关于国有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几点建议》、在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的《妥善解决我省市、县、乡新华书店场地建设问题》等提案获优秀提案,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的《关于实施科技兴农,强化社会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获优秀提案并列入重点提案报送省领导参阅。1994、1995、1996年度民建省委获优秀提案提出单位奖。 1998年至2000年,全省各级民建组织把参政议政工作摆在重要日程,在发挥会的整体优势和形成新的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1999年8月,民建省委召开参政议政工作会议,五届八次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民建晋城市委员会关于贯彻民建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参政议政工作的意见〉的意见》。1999年7月和2000年11月两次召开在政府担任领导职务会员座谈会。三年间共提出提案、议案、建议1000余件。其中,民建省委在省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动员各方面力量,将我省职工解困暨再就业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在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积极培育市民消费增长点》的提案被列入重点提案,报送有关领导参阅。 ===调查研究=== 1980年,民建晋城市委按照民建全国三大提出的“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行动纲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至1984年4月的一届委员会期间,对全省经济调整工作开展调研,并提出八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报中共晋城市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参阅。此后还就全省传统名牌中小药生产、改进中药业管理工作等问题,进行了专门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了发展改进意见和建议。 1984年至1988年,民建晋城市二届委员会与省工商联联合就我省名牌[[食品]]恢复和发展问题,进行了专门调查研究,提交了调查报告。 1988年以后,民建晋城市委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每年都要选择一些有针对性的调研课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深入广泛的调研。就如何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等重大经济问题和[[改革]]措施,提交了一批较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和建议。 1992年7月,民建晋城市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以后,省、市组织设置了参政议政专门机构或专门委员会,负责调查研究和参政议政工作,拟定调研课题和调研方案。民建晋城市委开展了国有企业扭亏增盈,棉花购销[[生产]],科技兴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多项专题调查研究,所形成的调研报告,受到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重视。 1997年以后,民建晋城市五届委员会注重发挥会员中的专家学者、[[专业]]人才的作用,组织开展重点调研,有效地推动了调查研究工作的稳步发展。民建晋城市委1997年的《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现状和思路》《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调查》《关于城市环保问题的建议》、《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三门峡库区建设》,2000年的《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改善我省经济发展软环境》等一大批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以及会员围绕科技、教育、三农、人才、风险投资等开展调查研究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有的被采纳。 1998年民建省委[[成立]]“民建晋城市经济与社会事业研究委员会”;创办内部刊物《调研与建议》,到2000年底共编32期;1992年至2000年,全省民建组织及会员共撰写调查报告300多篇。 ===民主监督=== 1978年以后,特别是中共[1989]14号文件发布后,全省民建组织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中取得了较大进展。1988年底以前,注重发挥会员从事经济工作,熟悉经济情况的特点和优势,推动会员就区域性、行业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要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批评建议,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中发[1989]14号文件颁布实施后,进一步激发了民建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热情。民建省市级组织的主要领导人每年都多次参加中共党委、政府等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就一些重大决策、人事[[安排]]、人民生活等重大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1988年11月民建晋城市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以后,民建省委受中共晋城市委委托,先后于1990年就开封市工业经济状况,1991年就安阳市“千村百万工程”进行了考察,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精神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还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会员参与民主监督,到2000年底,会员中担任特约监察员、特约审计员、特约检察员、特约教育督导员的有90人,他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有关单位开展财政、税务、物价、执法等检查和审计工作,积极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民主监督职能。 鼓励和支持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调研、视察、检查、评议等活动,实事求是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全省各级民建组织的主要领导人除经常参加中共各级党委、政府、政协组织的通报会、协商会、座谈会、政府工作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检查、视察等活动外,自四届委员会开始,还与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建立了个人联系渠道,建立了民建组织与政府部门的对口联系制度。 ===反映社情民意=== 反映社情民意是民建发挥参政党职能的一条重要渠道。1997年民建晋城市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以后,民建省委把做好信息工作,积极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列入重要日程,并由驻会领导亲自抓,在日常工作中给与大力支持和[[指导]]。1997年制定了《民建晋城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意见》,1998年6月民建省委又制定了《民建晋城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意见》,对反映社情民意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反映情况,服务决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工作程序,基本实现了信息工作的规范化运作。1999年6月民建省委对部分信息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邀请长期在政府部门从事信息工作,有丰富经验的领导授课。2000年3月,民建省委下发《民建晋城市委关于建立信息员队伍的通知》,提出了信息员应具备的条件,加强对信息员队伍,信息小组的领导和管理等要求,在全省各级组织和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下,基本形成了省委有人管、市委有人抓、基层支部有信息员的信息网络。同时民建省委还重点抓了信息工作的制度化建设,要求各级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民建省委对信息编发实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制度]],登记存档制度、采稿反馈制度,采稿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建立了信息工作激励机制,年终根据采稿情况进行表彰奖励。为了提高信息员的自身素质,民建省委不定期地印发有关学习资料、领导讲话和外地先进经验等,有效地提高了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在各地民建组织和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信息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和良好的社会效果。1997年7月至2000年底,民建省委共编发《情况反映》200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各类社情民意245条。分别被民建中央采用89条,全国政协采用17条,中央统战部采用6条,省政协采用44条,省委统战部采用67条,其中被有关部门采用专报国家主要领导参阅的7条、专报省主要领导参阅的6条,国家和省有关[[领导]]做出重要批示的8条。被民建中央评为反映社情民意优秀成果的1条;1998年至2000年在全国省级民建组织中分别名列第6、第5和第3位,1998年获民建中央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先进单位二等奖,1999年、2000年获民建中央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先进单位。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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