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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野蔷薇'''<br><img src="https://images.pexels.com/photos/11764624/pexels-photo-11764624.jpeg?auto=compress&cs=tinysrgb&w=1600&lazy=load"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pexels.com/zh-cn/ 圖片來自免费素材图片网]</small> |} '''《野蔷薇》'''是[[中国]]当代作家金梅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野蔷薇=== 01 当听到丈夫易庆因车祸当场死亡的噩耗时,蔷薇没有一滴眼泪流出来,相反,她有种解脱的快意。这是一个暗沉沉的秋,飒飒西风吹黄了树叶,一个旋儿下来,被各式各样的鞋子踩过,发出簌簌的微响。 在收拾衣物离开的最后一刻,蔷薇环视了一下这个曾带给她痛苦多于欢乐的银灰色的家,心下黯然。银灰色的家具,银灰色的装饰木片,银灰色的瓷砖,当初这个色调是易庆选的,蔷薇不满意,但说不过他,只得作罢。或者,两个人的婚姻从一开始就蒙上了灰色的尘埃,让人压抑地近乎窒息。 走在小巷里,蔷薇听到两个邻居在私语,大约是关于她的故事。一个穿着洗得泛了白的黑色毛衣的胖女人嗓门很大: “刘嫂子,你看那女人。听说她丈夫出车祸死了,可她像没事一样。还整天穿红着绿地进进出出。” 那个高颧骨的黑脸膛道: “妹子,你小声点。还常哼小曲呢。依我说,看她水性杨花的德行,准是个骚货。” “丈夫尸骨还未寒呢,就出去勾三搭四。不出半月,就该对男人投怀送抱了。” “我听说她男人也不是东西,天天喝酒,醉了骂娘,而且还嫖娼呢。” “就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呗。” “算了,跟咱也没多大关系,不说了。” “哎。” 她们不避嫌,而蔷薇也并不恼。因为她本不是个在意别人看法的女子,况且,关于易庆,她们说的是实情。至于她自己,都说天妒红颜,一个长得耐看又有气质的女子,遭到老女人的嫉妒并不奇怪。老实说,蔷薇,这个幼儿园里的孩子头,并不能归于美女的行列,她的脸有点椭圆,稍稍的凹下去,不过很白皙。鼻子小小的,单眼皮。因为太瘦的缘故,有些弱不禁风的样子,事实上蔷薇却是健康的很。用王一泽的话讲,蔷薇有种天生的阳光特质,因为爱好诗词歌赋,浑身上下更洋溢着一股迷人的书卷气。一张永远活泼明朗的脸让蔷薇始终停靠在二十五六岁的生命站台上,虽然她已经二十八岁了。而对于蔷薇的稚气,灵气,才气,易庆是不需要的,他只需要物质的刺激和冶游的乐趣。对于这场婚姻,蔷薇从一开始就觉得不对劲儿,却无从回头。现在,上苍终于肯眷顾一下蔷薇,让她重新开始一段属于自己的心路历程。 对于这方浸满泪水的土地,蔷薇没有丝毫的感念。不错,这里也曾有过三五知己,也曾给了她最基本的生存资本,但与她所受的磨难和苦痛而言,这能算什么?况且,朋友已经远走,感情在此塌方,若留下来,徒增伤悲罢了。无论如何,明天该走了。 蔷薇置身于空荡荡的大街上,有些落寞,又有些痛快。天上不知何时下起了蒙蒙的小雨,灌进蔷薇的脖子里,像极了儿时母亲给自己挠痒痒。书上说“一场秋雨一场寒”,不错,现在已是十月天,一阵凉意扑面而来,蔷薇缩了缩脖子。时间过得可真快,来到这里已是五年有余。 02 第二天,东窗未白,天刚蒙蒙亮。蔷薇起床后,梳洗停当,决定坐火车回成都。 刚好赶上了早班车,蔷薇买的是硬座票。上车前,蔷薇简单地买了点早餐,面包火腿之类。大约过了五分钟,火车鸣着汽笛,平缓地离开了这个满是绿树青山的城市。透过车窗向外望去,沐浴在朝阳下送别的人们,挥手的挥手,抹泪的抹泪,可这一切,无论痛苦抑或感伤,与蔷薇是没有关系的。五年前,扎着两个辫子的蔷薇拖个大大的行李来到这里谋生,后结识了易庆。五年后的今天,蔷薇又赤条条地离开了这里,——没有那个因为离别而黯然消魂者,易庆不是,他只是蔷薇生命中的一个过客罢了。从此一去,也许永远不再回来了。 火车一路西行,越过丛林,越过稻田,好象在驶向遥不可及的未来。远山苍翠,松柏如盖;秋水潺湲,浩渺迷茫。车内的广播里放着国家新闻。蔷薇有些昏沉欲睡,也许因为昨晚没有睡好所致,于是拿出三毛的书翻了两页。因为不是节假日,乘车的人并不多。蔷薇对面坐了个穿西装的中年男子,拿了个公文包,大约是个国家干部吧。中年男子就座时向蔷薇微微点了一下头,绅士般地坐了下来。在蔷薇眼里,却有了道貌岸然的意味。蔷薇喜欢在穿着上随意些的男子,——因为王一泽就是这样的。何况西装革履,正式场合倒无可非议,其他时候不免给人土土的感觉。某些西装要人背地里做的事,跟他身上的这套衣服是有些开玩笑的。于是,蔷薇干脆闭上眼睛,装出睡觉的样子,这样一来,总有点礼貌吧。 “各位旅客朋友们,武汉车站到了。”听到列车员报站的声音,蔷薇刚才还在混沌中的心微微一震。武汉,这是她曾经的同事兼朋友王一泽的故乡。王一泽,那个曾夸她天资聪颖、心地明亮的男子?现在可在何处? 王一泽比蔷薇大七八岁,在蔷薇进幼儿园做阿姨以前,他已经当了五六年的叔叔了。一泽皮肤有点黑,却并不难看,常常喜欢笑,说话时声音温和,稍稍带些磁性。因为同是“外籍人士”,便觉得亲近了许多。那时,一泽已经有个贤淑的妻子和一个六七岁的女儿。蔷薇常常看到他们一家三口手牵手出来散步,一泽的眼角里也写满了幸福的笑意。一泽下班后喜欢研究儿童教育,大约是因为爱女儿的缘故吧。——蔷薇想。后来,一泽考取了一所大学的研究生后,两人就没了联络。后来听同事讲,一泽毕业后留在了故乡,妻女也一块跟了去。 在蔷薇心中,一泽是个体贴细腻善解人意的好知己。那时,蔷薇已经跟易庆结婚,蔷薇常常因为易庆的事在办公室哭鼻子。那次,是蔷薇的生日吧,可易庆一整天未曾露面。想起孤零零一个人漂泊在异乡,无依无靠,虽结了婚,却更是想家了——这里的所谓的家,跟没有是一样的。蔷薇越想越难过,不禁悲从中来,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嚎啕大哭。 “蔷薇,怎么哭了?下了班怎么不回家呢?”听到一泽温和的问询,——不知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蔷薇倒不好意思了,遂连忙止住哭声,道:“没什么。就是想家了。”看到尚在哽咽的蔷薇,—一对这个独立要强、孤身在外的女孩子,方今哭得两眼肿得跟桃子似的,——一泽有些小小的难过,他也说不清为什么。对这个女孩子,一泽早就注意到了,不仅因为同是外地人,某些心灵层面的东西,他觉得与蔷薇颇有共同之处。但这并不妨碍他正道直行,他依然如同往日爱着娇妻幼女。——爱人,知己,他分得很清楚。而且,他知道今天是蔷薇的生日,这是他无意中在会计室看到的。 他静静地坐了一会,没有多说什么。蔷薇渐渐安静下来,对着一泽笑了笑,不好意思地。顿了顿,一泽说:“我知道今天是你的生日,免费给你点首歌。”蔷薇很是惊喜,却说不得什么。桌上正好有盘磁带,是老狼的专集。一泽把磁带搁进录音机,老狼舒缓的曲调弥漫开来——“我只能一再地让你相信我,那曾经爱过你的人那就是我……” 这是他们交往的开始,——虽然他们刚刚开始就已经告一段落。 03 那次生日过后,蔷薇觉得与一泽在心灵上靠近了很多。 有一次,园里组织外出学习。到达那个陌生的城市后,天色已黄昏。饭后,一个同事提议出去逛逛。这样,加上一泽和蔷薇,三人便游荡在异乡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流光溢彩的桔色街灯,琳琅满目的新奇物件,一路走过,不觉到了一广场。有喷泉,蔷薇要去看。同事对一泽道:“你陪蔷薇先去,我去那边买盒烟。做好护花使者啊,别让人把美女拐走了。”说完,同事离开了。一泽便和蔷薇去看喷泉。两个人并肩走着,蔷薇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或许,是一种甜蜜吧。有一刻,蔷薇很想牵一下一泽的手,却终于忍住了。——她知道,那样并不好。毕竟,两人只是朋友而已。心有灵犀,并不是假的。因为此时,这亦是一泽所想的。也许,在不知不觉间,人就会迷失在某中。两人对望了一眼,似乎都感觉到了一瞬间的尴尬。恰好,同事回来了,三个人便坐在石凳子说话。 第二天,在会议上。一泽和蔷薇坐在一起。一泽看到蔷薇在记录本上写着什么,便小声打趣道:“蔷薇,写什么?这么认真?”凑过头作势要看。蔷薇赶忙用袖子遮住,道:“没什么。写着玩呢。”脸却变得通红通红的,好像做错了什么事。 宾馆斜对面有家商场,一泽说去给女儿买本画册。蔷薇见几个同事都在牌桌前打得热火朝天,便对一泽道:“看在昨天你做护花使者的份上,我陪你去吧,顺便买点东西。”两人便出了门。置身于汹涌的人流中,蔷薇觉得暖暖的,身在他乡反而不觉孤单,“只把杭州作卞州”了。——一切皆因有一泽在身边。正胡思乱想之际,一辆摩托车疾驶而来,蔷薇差点被扫倒——若不是被一泽一拉。没几秒钟的工夫,一泽便放开了蔷薇的手,而这却足以让两人的心均是一震。 商场的电梯是垂直升降式的,两人面对面站在里面,能听得到彼此喘息的声音。蔷薇有点头晕——或许是电梯的缘故。看到蔷薇在昏黄的灯下红润的嘴唇,一泽很想轻轻地吻一下。随即责备自己:“哦,我要疯了。赶紧打住。” 电梯缓缓上升。蔷薇问:“一泽,你热吗?脸怎么那么红?”一泽道:“是吗?——是有点热。”蔷薇偶尔看到锃亮的电梯中自己的脸,竟也是红红的。这时,正好到了。走出电梯,一泽仍觉得自己的脸很烫。——也许,两人走得太近了。 学习结束回到幼儿园后,一泽意识到如此下去也许会发生什么事,便有意地回避蔷薇。蔷薇亦是。而且,在她的心里,她发现她已经爱上了这个男人——从她在开会时写那封情书时——虽然并未让一泽看到。 以后,如何是好?进还是退?自此,蔷薇便有了一桩心事。 04 几个月后,一泽离开了幼儿园。蔷薇像是突然地闪了一下,心内黯然。遂向他最好的哥们打听他的去向,方知一泽读研去了。为什么不给自己留个信呢?蔷薇想,难道是为了逃避吗?人虽离去,种子却早已种下,——或者,随着时间的流逝,这棵无果之花已经生根发芽了。——感情上的事真是奇怪的很,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 “嗨,蔷薇。去哪啊?”一声熟悉的问话拉回了蔷薇的思绪,寻声看去,竟然是一泽!——原来列车已经开动了,一泽和自己坐了一班车。蔷薇有些窘,又有些羞,——当人心里有鬼时,大抵如此的。“哦,一泽。好久不见。”“好久不见。”简单的问候后,一泽坐在了蔷薇的对面。三年没见了,一泽还是老样子,依旧黑,依旧笑着,只是瘦了些。“看什么呢?这么好学?”一泽问道。“三毛,随便翻了翻,打发时间呗。现在在哪上班?你这是去哪呢?”蔷薇道。一泽边从包里拿出一本书,大约是教育哲学类——从前一泽就有让书本充斥空闲的习惯。看来这个习惯至今未改。——边道:“我现在在武汉一家幼儿教育研究所上班。这次单位派我去成都参加一个全国性的幼儿教育研讨会,大约一周的时间。你这是出去旅游吗?”蔷薇答道:“不,我回老家的。我已经不再单位上班了。”说到这里,蔷薇心中有些不由自主的难过。 沉默了几分钟,蔷薇告诉了一泽近来发生的事情——易庆的死,自己的辞职,心迹的苍茫。说着说着,眼圈居然红了起来。一泽没有劝慰什么,大约是因为了解蔷薇的个性——一吐为快吧。他只是捏了捏蔷薇的手——纤弱的,隐隐的看得见几根细细的血管。蔷薇试着缩了缩,仍旧被他握着。——也许,她心里是喜欢的。哦!这个看似刚强实则孱柔的女孩子,当初曾怎样地让自己心神激荡过!如今重逢,仍旧惹人爱怜! 火车行驶了一天一夜,将在第二天凌晨到达成都。在站台上,蔷薇对一泽很是留恋。——一泽当然看得出来。于是道:“蔷薇,你先回家。我安排好住宿后再联系你,好吗?”看到蔷薇上了车,一泽有种如在梦中的感觉——幼儿园的蔷薇,广场上的蔷薇,火车上的蔷薇,一浪高过一浪,铺天盖地而来。而自己,竟然答应与蔷薇约会了! 研讨会第二天才开。在宾馆找到自己的房间后,一泽看了会电视,——却是六神无主地,不知为何。于是打电话给蔷薇,约她一同去吃晚饭。蔷薇换了件衣服出来——这次她穿了件天蓝色的旗袍,素净优雅。对于穿旗袍的女人,一泽由衷地喜欢着,只是现代化了的都市女性再不肯让几百年前的古典把自己湮没。——他喜欢蔷薇穿旗袍的样子,淡淡的脱俗,浅浅的清丽。两人结伴去吃火锅——不知是谁先牵谁的手的,不过,这已经无关紧要了。甜蜜,只有甜蜜。 吃完饭后,两人该分手了。蔷薇笑着对一泽道:“我要你抱我一下。要不不让你走。”说完盯着一泽的眼睛——神情像极了一个六七岁跟祖母要糖吃的孩子。一泽也笑了,果然过来轻轻地拥抱了一下蔷薇的腰。蔷薇跑开了。一泽在原地站了一会,很快乐。路边的音像店传来了葫芦丝曲子,细听之下,是《月光下的凤尾竹》。抬头看月亮,昏黄的,圆润的,充满了人情味,像是从人海中浮起来似的。 05 研讨会三天就结束了。一泽没有马上回武汉,又另外找了一家宾馆住了下来。——他觉得跟蔷薇还有些话要说,有些事情要做。——其实具体说什么或者做什么,他的脑中是一片空白的。说到底,他还不想离开成都——只为了一个叫蔷薇的女子。 每天,蔷薇都会按时来找他。有时带本书来,一起靠在床上看书,有时看罗素,有时看张爱玲。一泽会给蔷薇讲罗素的故事,讲一些哲学上的趣事。对于哲学,蔷薇并不喜欢,她觉得哲学读多了要么会使人变老,要么会变得神经兮兮。或者,哲学根本是男人的事。但听一泽讲哲学,却是一种享受。一泽会把最艰深的道理阐释地通俗有味,对蔷薇而言,可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了。当蔷薇这样说时,一泽就说蔷薇在取笑他。其实,蔷薇在心底一直深藏着对一泽的崇拜,——最早对他的爱意也许便从此而来。所以,蔷薇说这话时是由衷的。 对成都来说,最繁华的路莫过春熙路,被人誉为“小王府井”。在华灯初上的时候,蔷薇便拉着一泽到春熙路游逛。看衣服,小饰物,品小吃。他们最喜欢吃泡菜,放上油油的辣椒,一人吃一大碗。拉着一泽的手,蔷薇觉得心里很踏实。 成都是个阳光罕见的城市,雾蒙蒙,阴沉沉的天气最多。那天,下了场小雨。雨后,两个搭车去望江公园玩。公园里种植着各式各样的竹子,一泽以前只是听说竹子种类繁多,今天才得一见。湘妃竹,冷箭竹,佛肚竹,方竹,斑竹,亭亭玉立,婀娜多姿,青翠凌傲,直插云天。四周的园墙上刻有薛涛的诗词,笔力俊激。这位唐朝著名的女诗人,身虽为妓,心洁如冰雪,花容月貌不减清冽。壁刻上有一首绝句,名为《池上双鸟》,是一泽最喜欢的。全诗云: 双栖绿池上,朝暮共飞还。更忙将趋日,同心莲叶间。 不知怎的,这首诗让他把自己和蔷薇联系起来。诗意不言而喻,只是,他和蔷薇算什么呢?不说蔷薇,只说自己。恋爱吗?自己已有妻室。情人吗?自己和蔷薇并没什么。也许缺少的只是一个契机罢了。——一泽突然觉得自己正搜肠刮肚寻找和蔷薇更进一步的交往的理由。四处找蔷薇,——原来蔷薇正站在在不远处的一个井旁探身往井里看——传说中薛涛就是“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此井”的。蔷薇正在向一泽招手:“一泽,快来看,看我发现了什么。”一泽走过去,发现与老家的井并未有什么不同,于是笑道:“没有什么嘛。大惊小怪的。”再往井里看,只是看到了水中蔷薇的影子,——被风扬起的头发,白皙的脸庞,黑漆漆的眼眸,衣服上的色泽艳丽的图案,——在水中一荡一漾的。他觉得自己有点心猿意马了。 下午,他们又在广场上逛了半天。看得出,蔷薇很高兴,又多少有点伤感。——毕竟,后天,一泽就该离开成都了。时间过得可真快,一眨眼的工夫,六天的时间就过去了。我想我们人总是这样,高兴的时候,一天好似一小时;悲伤的时候,简直是度日如年了。这几天,不管对于一泽,还是蔷薇来说,都是充满阳光的——虽然天上一点太阳的影子也看不到。 晚饭时,蔷薇喝了点酒。一泽是不喝酒的,好男人嘛。所以蔷薇自斟自饮——以前,当易庆彻夜不归时,蔷薇就会一个人在家中倒点白酒,一滴滴地品。有点辣,有点苦,本想让酒精麻痹自己的痛苦,岂不知最终却是举杯消愁愁更愁了。 06 喝了酒出来,蔷薇的脚步有点踉跄。——大约喝多了。一泽赶紧挽住她的胳臂,蔷薇就势吊在了一泽的身上,两个人踢踢踏踏地往前走。 天上有一轮弯如淡眉的月亮,不是特别亮,昏黄的光晕让人迷离。蔷薇磕磕绊绊地说着话:“一泽,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诗——月朦胧,鸟朦胧,帘卷海棠红。是不是很美啊?你看天上有两个月亮呢。今晚我不回家了,要陪你看一晚上月亮。”一泽虽未喝酒,心里也有了醉意。酒不醉人人自醉,也许是被蔷薇熏醉了。便道:“好啊。”——其实他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拦了个出租车,上车后问蔷薇家的方向,蔷薇嘴里只是嘟嘟哝哝地。一泽只好让车往自己住的宾馆开去。快到时,一泽挽着蔷薇下了车。路旁有家“锦城宾馆”,两人走了进去。安顿好蔷薇后,一泽准备回自己住处。——他住的宾馆离这里不到三百米。其实,一泽的心里乱的很。鬼使神差地把蔷薇安顿在这里,为什么不和自己住一家宾馆呢?难道只是怕醉了乱性吗?自己并未喝酒啊。真要一意孤行的话,即使硬把蔷薇与自己分开又有什么用呢? 拍了拍蔷薇的肩膀,一泽转身想离开。——他知道,他是在强迫自己。这时,蔷薇好像醒酒了。看到一泽要走,便拽住了他的手。看到蔷薇楚楚可怜的目光,有一刻,一泽想留下来。最终,他还是决定离开。对蔷薇道:“乖,明早我来叫你。”蔷薇道:“不,要不我去送你。”一泽道:“算了吧。看你喝的醉样,怕你回不来呢。”蔷薇道:“偏要去。”一泽知道,蔷薇虽是个随和的女孩子,可一旦那股倔劲上来,五头牛也拉不回来呢。只好答应她送自己。下了楼,一泽看着身边的女孩子,想道:呵,什么时候一个大男人轮到让一个小女孩送了呢。蔷薇是高兴的,嘴里哼着小曲。白天的雨水并未完全渗透,有些凹的地方有浅浅的小水洼。蔷薇故意地踩进去,噗嗤一声,水花四溅,有些溅到了一泽的裤子上,蔷薇便咯咯地笑起来。在一泽看来,那是童稚的,清纯的笑声。而自己,终日带着厚厚的面罩,已多久没有痛痛快快地大笑一场了?之所以喜欢这个女孩子,也许跟她一起,能让自己回到真实的自我吧。一泽想。 一泽的住处很快就到了。看到一泽往里走,蔷薇站在原处没有动。一泽只好折回来,道:“怎么不往回走啊?是不是怕迷路?”蔷薇道:“再送我回去不行吗?”有祈求的味道。一泽明白蔷薇的心思,狠了狠心道:“不行。回去早点休息。啊?”转身进了宾馆,头也未回。蔷薇呆了几分钟,说不清心中的滋味,——屈辱,怨恨,伤悲,落寞。哦,一泽,我的一泽,你到底怎么想?为什么这么狠心留下我一个孤单的女孩子在夜间空无一人的街道?我该怎么做?还有一天,你就要离开我了。回到你的爱人身边,回到你的女儿身边。剩下我一个,舔舐流泪的心。想到此,泪珠大颗大颗地滚落下来。月亮,更加缥缈了,似乎如蔷薇的心,蕴含了些许怅意。 回到宾馆,蔷薇半天没睡着。辗转反侧,脑中除了一泽再无其他。直到东方略显熹微,只好自我慰藉:一泽倘若真留下来的话,那么这个男人就不值得自己爱了。心内方才释然,终于沉沉地睡去。 当蔷薇思不能眠的时候,一泽亦是躺在床上,两眼圆睁。今天晚上自己是怎么了?不是不想,只是控制住了自己到底没有去做。那么对于蔷薇,我是大大地伤害到她了。记得以前蔷薇常取笑我是个伪君子,也许他的话是对的。我本不是柳下惠,只好做个伪君子了。只是还有一天我就要回武汉了,难道我跟蔷薇之间就这样明如镜清如水地岁岁年年吗?不知是谁说过,男人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女人弄到床上。看来,我亦是如此的了。道德,伦理呢?该往何处搁置?爱,真是个恼人的东西。 07 次日一早,蔷薇还在矇眬睡意中,一泽便来叩门了。 一泽进来,手里提着油条和豆汁。蔷薇揉揉眼睛,笑道:“呵。怎么?难道今天的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怎么对我这样好?是觉得昨晚对不住我呢还是因为明天你就'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了呢?”一泽道:“瞎说啥呢?我不是知道你是个大懒虫吗?快起来了,睡多了小心发胖。啊?”等蔷薇梳洗完毕,一泽差不多吃完了。蔷薇边吃边问一泽:“我们今天还出去吗?”一泽打开电视,道:“最后一天了,不出去了。一起看会电视,说说话吧。”其实蔷薇也是这样想的,她觉得有好多话要说给一泽听。 一泽坐在床上看电视,是张爱玲的《半生缘》,——这也是蔷薇喜欢的一部片子。蔷薇吃完后坐到了一泽的身后,用手拢着一泽的腰身,下巴搁在一泽的肩上。他们讨论着剧情。蔷薇道:“我觉得曼桢跟世钧交错而过,真是伤感的很。”一泽道:“是啊,若他们真的结合了,我们便不会觉得故事有什么凄美了。或者说,我们津津乐道地只是超越世俗礼仪和伦理道德的情事吧。”蔷薇戚戚地道:“这也是我们热爱断臂维纳斯的缘由了。残缺的,是最美的。”一泽心内也是黯然的很。——明天,他们会怎样? 蔷薇一只手轻轻地摩挲着一泽的脸庞,——刚刮过的胡子,有几根硬硬的胡茬扎着蔷薇的手。移到一泽的嘴唇上,便停住不动了,嘴里喃喃地道:“一泽,我们该怎么办?我真的好爱你,好爱你。我不想当什么第三者,只想好好地爱你。”一泽说不出什么——他何尝不爱着这个令自己内心如水般清澈的女孩子?——回身紧紧地搂住了蔷薇,寻找红唇,寻找山峰,寻找森林,寻找幽谷……灵肉合一,两两相忘,双双堕入最黑暗的深渊。 …… 一泽拉开窗帘,温暖的阳光刹时满屋。 蔷薇玩弄着一泽的头发,对一泽道:“这下我看你是没法再守身如玉了。不过,我喜欢这样子。愿意永远地爱着你。可不要躲着我啊?”一泽笑道:“你这个精灵鬼,还引诱我呢。”说着,搂住蔷薇的脖子,眯上了眼睛。好好地洗个日光浴吧。 一天的时光在两个人的缠绵中飞快地流过。一泽乘坐的火车是夜间的。蔷薇建议找个饭馆好好地吃顿“最后的晚餐”,——因为她太高兴了,要好好地庆祝一下。一泽却说随便吃点算了,因为没什么胃口——也许是累了。他固然是快乐的,却在快乐的袍子底下搀杂了些忧虑的丝线。毕竟,他并不是个完全放得开的人。也许,每个围城中的男人都渴望一场轰轰烈烈、热血沸腾的恋情,可一旦猎物到手了,他多半会因为太多的顾虑而退却。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好了。当然,这些蔷薇是不知道的,——她正沉湎于浓浓的甜蜜里:一泽答应过她,会想她,会爱她。 一泽乘坐的火车轰隆隆地离开了灯火通明的站台。 看到向自己招手的一泽渐行渐远,蔷薇觉得这个男人带走了自己的一切:热情,灵性,信念,怀想。只剩下一具空荡荡的躯壳,摇曳在夜风中的站台上。她想起了离开易庆的故乡时,那些妇人们的闲言碎语:自己,真是个妖冶的朝三暮四的女子么?一泽,这个自己不该爱却爱地无法自拔的男人,对自己的未来,对以后的幸福路,会有遮蔽吗?幸福,这个看似简单的词语,与自己的距离究竟还有多远?当它不经意间到来时,我会好好地握住它吗? 08 几年后。 蔷薇正靠在沙发上看一本书,书名为《论中国儿童教育之前途》,作者王一泽。女儿苒苒在看卡通画。宋路明,她现在的老公,——一个与一泽完全不同的男人,除了温和幽默。他还没有下班——他在一家电脑公司做[[技术]]总监。 跟路明一起,蔷薇的心即使在空中飞翔,也有如履平地的踏实。或者这正是蔷薇这些年来一直渴望和追寻的幸福。到底什么是幸福?跟一泽一起,她获得的是一种旁逸斜出的激情,正因为此,她一直没有[[忘记]]她和一泽之间的发生的故事。不论于蔷薇,还是一泽而言,这是他们生命中美丽的记忆。虽然这些年来他们从未再见面,但他们始终[[保持]]书信和[[电话]]往来——是知心知性知情知趣的朋友,最好的。 蔷薇知道,一泽不是自己[[幸福]]的终点站;同样,一泽也[[明白]],他不会抛开家庭的[[童话]]乐园,给予蔷薇的,只能是一种知遇之性情——他对蔷薇充满了敬佩之意:在感情的汪洋里,[[始终]]以理性为帆。他们,是惺惺相惜的。 蔷薇想,她现在方明白了幸福的真谛:彼此关怀,彼此忠诚。在爱的天空下,过着俗世间实实在在的日子。有风的日子,同吟“细草微风岸”;阳光里,逗趣自己涂抹的文字。——她知道,那些梦魇般的岁月已随风而逝。 有时,一泽和妻子女儿走在武汉熙熙攘攘的街头,他会于那些风采神韵酷似蔷薇的女子一侧驻足——那个远在巴山蜀水的蔷薇,也会偶尔间让目光越过千山万水向这个繁华之都投来一瞥吗?此时,妻子便笑他傻——对于他们的[[故事]],她是不[[知道]]的。她只知道,一泽会爱她一生一世。——她是[[相信]]他的。 元旦那天,一泽给蔷薇发来一条短信:蔷薇,你没有得到的只是一朵花,可你却拥有了整个[[春天]]。祝[[永远]]快乐。——他是真心实意地[[祝福]]她。 蔷薇看着短信,笑了。<ref>[http://www.360doc.com/userhome/46305516 个人图书馆网]</ref> ==作者简介== 金梅,笔名我的张爱玲,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原籍[[滨州]],现居临沂蒙阴。。 ==参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820 中国文學總論]] [[Category:825 中國散文論;語體文論;新文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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