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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武器装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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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遗弃武器装备罪.jpeg|有框|右|<big></big>[https://img.findlawimg.com/info/2018/0830/20180830044812378.jpeg 原图链接][https://china.findlaw.cn/bianhu/gezuibianhu/jrfzzz/yqwqzbz/1398361.html 来自 找法网 的图片]]] '''遗弃武器装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条规定,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负有履行保管武器装备义务的军人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f>[https://www.sohu.com/a/307035419_120044563 拘役与管制的区别],搜狐,2019-04-10 </ref> ;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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