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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前砚以火痣色为佳予得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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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img.tukuppt.com/bg_grid/19/94/06/pN46NIUkJl.jpg!/fh/350 width="320"></center> <small>[https://www.tukuppt.com/soback/gufengfengjing/__zonghe_0_0_0_0_0_0_36.html 来自 网络 的图片]</small> |} 《'''端前砚以火痣色为佳予得一方'''》是一首中国[[古诗]],也称为古体诗。 古体诗是依照古代的诗体来写的。在唐人看来,从<[[诗经]]<ref>[https://history.sohu.com/a/668638426_115476 《诗经》305首,你至少要会背这23首巅峰之作收藏!],搜狐,2023-04-20</ref>>到南北朝的庾信,都算是古,因此,所谓依照古代的诗体,也就没有一定的标准。但是,诗人们所写的古体诗,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不受近体诗的格律的束缚。唐初开始形成的、在字数、声韵、对仗方面都有严格规定的一种格律诗,就是我们所说的近体诗。近体诗是同古体诗相对而言的。[[唐代]]以及其后的诗人仍有写古体诗的。我们可以说。凡不受近体格律的束缚的,都是古体诗。古体诗分为四言古诗、五言古诗、七言古诗。 <center>端前砚以火痣色为佳予得一方</center> {{Cquote| 祖龙欲东行,骑山度溪水。 鞭之血肉匀,割与管城子。 |[明代]黎遂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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