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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未成年人保護特別法規(LV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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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特殊规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通常缩写为'''LVU''' ,规定了[[瑞典]] 18岁以下青少年的强制性保护 ,(请注意“保护”有的译成 "照料",或“处置”这些翻译用词可能不能完全反映实际含义,瑞典语原文为'''vård''', 含有 对应英文为'''Treatment''', 此处由于措施是强制性的,因此部分人理解为管制,隔离,甚至某种程度的限制自由或拘禁) 在某些情况下还规定了21岁以下的年轻人。 照顾的理由可能是缺乏家庭条件或年轻人本身的粗心行为。 现行法律生效于1990年7月1日,替换原来的同名法律,它自1982年1月1日的社会服务改革以来一直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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