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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6A4A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煙帽隊''' </p> |- |<center><img src="https://f.share.photo.xuite.net/firepeng/1f76caa/12340112/604652826_m.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blog.xuite.net/firepeng/twblog/138059776 圖片來自xuite] </small> |} '''煙帽隊'''(或称'''呼吸器分队''')為[[香港消防處]]舊的編制,為佩戴呼吸器進入火場[[滅火]]或者[[拯救]]等任務的队伍。編制中,人員需要為最少兩人一組,同時間由另外一組人員作為後備支援<ref>[http://the-sun.on.cc/cnt/news/20100309/00405_003.html 處方龜速提升裝備搵前線較飛]《太陽報》2010年03月09日</ref>。 於1960年代至1970年代,[[消防員]]如果需要用到煙帽裝備執行任務,因為其危險性質及辛勞程度,人員可以獲得額外的薪酬津貼。到了1980年代,由於所有消防員都有個人的煙帽裝備,並且都有機會進行相關任務,故此已經再無煙帽隊的編制。然而,[[香港傳媒]]及[[香港社會]]至今仍然流傳此稱號,成為了[[香港粵語]][[慣用語]],稱呼進入火場進行滅火或拯救任務的人員;情況雷同以[[CID]](於1970年代初期已經解散)稱呼刑事偵緝人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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