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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永久中立国</big>''' |- |<center><img src=http://dingyue.ws.126.net/2021/1010/998c352aj00r0rhhi0016d000hs00adp.jp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3g.163.com/dy/article/GLVNDA920542ONZX.html 来自 网络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big>''' |- | align= light| 中文名称: 永久中立国 法律地位: 《海牙第五公约》 起源: 19世纪初:瑞士 |} '''永久中立国''',是指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承认,在对外关系中承担永久中立义务的[[国家]]。永久中立国是具有特殊地位的主权国家,因而也是特殊的国际法主体。 其为根据条约或单方发表的[[宣言]],不论在平时或战时永久奉行中立政策的国家。在世界近二百个国家中,已有7个宣布为永久中立,并得到国际上的普遍承认,分别是[[瑞士]]、[[奥地利]]、[[瑞典]]、[[芬兰]]、[[爱尔兰]]、[[哥斯达黎加]]和[[土库曼斯坦]]。 永久中立制度起源于19世纪初,世界上首个永久中立国家是瑞士。也有资料显示瑞士是《国际法》中唯一明确规定的永久中立国。<ref>[https://www.163.com/dy/article/H1IKST370534R9UL.html 抛弃永久中立国身份,瑞士宣布加入美阵营,要对俄下狠手]网易</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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