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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纪'''案纪 [àn jì] 查考记录。<ref>[http://k.sina.com.cn/article_6709927828_m18ff15f9400100kjem.html?cre=tianyi&mod=pcpager_focus&loc=22&r=9&rfunc=100&tj=none&tr=9 刘邦派陆贾说服赵佗归顺大汉,陆贾伶牙俐齿,让赵佗拜服!]新浪新闻</ref>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img src=" https://nimg.ws.126.net/?url=http%3A%2F%2Fdingyue.ws.126.net%2F2023%2F0308%2Ff98956bcj00rr77au000tc000hs00dxg.jpg&thumbnail=660x2147483647&quality=80&type=jpg " width="180"></center><small>[]</small> |} 汉 [[陆贾]] 《[[新语·本行]]》:“﹝夫子﹞追治去事,以正来世;案纪图録,以知性命。” 陆贾是汉代第一位力倡儒学的思想家,其思想主要融汇黄老道家及法家思想,而最后归本于儒家的仁义观,对儒家思想做出了新的发展,在西汉初期儒学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由先秦儒学向汉代儒学转变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链环。 儒家力倡“人主天下之仪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 ,强调君主在国家政治、道德生活中必须起到表率作用,认为国家的命运与君主的道德修养水平密切相关。陆贾继承了先秦儒家的这套德化理论,认为秦亡就是因为不施仁义、专任刑罚, 骄奢靡丽以及重用赵高等奸佞之臣所致,因此他认为汉家王朝要想不重蹈秦亡之覆辙,就必须反秦道而行之:“行仁义而轻刑罚; 闭利门而尚德义; 锄佞臣而求贤圣”,定下了带有强烈儒学色彩的三大为政原则。 同时,为了使儒家学说更加适应汉初政治统治的需要,他在坚持儒家基本思想倾向的同时,已经公开地从道家、阴阳家、法家等诸子各家中吸取合理的思想资料以充实儒家的思想体系,开启了汉代儒学重构的先河。 ●[[无为而治、不废有为]] 陆贾的“夫道莫大于无为”的思想来源于道家黄老之学。陆贾的无为并不是由作为宇宙本根的道的无为推演出来的,而是从秦王朝骤亡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是与秦始皇的滥用刑罚的有为相对立的。他用道家的思想原则把法家和儒家思想进行了改造和糅合,使得道家的“无为而治”思想更加贴近实际,更能解决问题。 陆贾并不排斥有为,他认为如果没有人为的努力,社会就不能进步;既然圣人都有为,那么君子当然也要有为;有为不是妄为,而必须以道为准。主张对一切凡人力所能为、又必须为的事,均应该尽力而为之。 在陆贾思想中,无为和有为是有机的统一,是治道的一体两面,以有为求无为,在有为的基础上,达到无为的最高境界,即要求君王积极有为,依仗自身修养制定出一套社会秩序,然后将这套政治社会秩序落实在实际生活中,制礼定乐,[[教化]]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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