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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福尼亞州209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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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加利福尼亞州209法案'''<br><img src="https://i.epochtimes.com/assets/uploads/2020/09/4ce6d7b014ae0d71229eeb80e18f0821-600x400.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epochtimes.com/b5/20/9/18/n12412331.htm 圖片來自epochtimes]</small> |} '''加利福尼亚州209法案'''(California Proposition 209),是[[美國]][[加利福尼亚州]][[州宪法]]修正案的公投提案,于1996年11月獲得通過。此法案禁止州政府机构在雇佣[[公务员]]、签订[[公共服务]]合同和[[公共教育]]<ref>[https://wiki.mbalib.com/zh-tw/%E5%85%AC%E5%85%B1%E6%95%99%E8%82%B2 公共教育],mbalib</ref> 中考虑[[种族]]、[[性别]]和[[族群]]因素。此法案又称'''加州民权提案''',是由两位加州学者葛林·卡斯崔德(Glynn Custred)和湯姆·伍德(Tom Wood)根据[[1964年民權法案]]起草。此提案使加州成为全美第一个禁止[[公立大学]]在录取时参考种族因素的州。[[华盛顿州]]、[[密歇根州]]和[[內布拉斯加州]]也先后通过了类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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