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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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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jpeg|有框|右|<big>公安局徽章</big>[http://n.sinaimg.cn/tjaw/crawl/3/w503h300/20200821/8643-iyaiihk8289242.jpg 原图链接][http://www.tianjindangjian.gov.cn/dwjs/2020/0825/ff808081706b3c7e0174247a3c6b5902.html 来自 中国经济信息社 的图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是[[上海市]]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上海市宝山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在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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