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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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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4.itc.cn/q_70/images03/20230526/0d42e3d71bf44ba799f2017f8df234d3.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679198981_413169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学会'''本团体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学会道德风尚。致力于提高我省城市规划的理论与实践水平,促进[[城市规划]]<ref>[https://www.dxsbb.com/news/21474.html 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介绍_研究方向_就业前景分析],大学生必备网,2020-08-17 </ref>学科的发展,为建设具有我省特色的、现代化<ref>[https://www.sohu.com/a/681645937_121687424 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要点和政策建议 ],搜狐,2023-04-22 </ref>的城市服务;发挥城市规划工作者的社会作用,维护其合法权益;关注城市规划教育和规划人才的培育与提高;发展同省内外同行们的友谊与合作。 ==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学会,[[英文]]译名为Heilongjiang Vrban Planning Association,英文缩写是HVPA。 第二条 本团体是我省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术性地方社会团体,本会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黑龙江省建设委员会、[[黑龙江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积极开展省内外的城市规划[[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城市规划的先进理论和新技术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推荐先进管理经验; (二)开展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专业[[培训]]工作; (三)研究全省城市规划的发展战略、有关方针政策及[[标准]]、规定,并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建议; (四)密切会员之间的业务联系,协调其相互之间的[[合作]]关系; (五)开展城市规划及其有关方面的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 (六)参与或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规划[[设计]]、研究成果质量的评定或优选,表彰和奖励省内在城市规划学术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人员; (七)编印会刊及有关科技术[[资料]]。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科研、教学具有一定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二名会员推荐;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截决权; (二)参与本团体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对外使用本会会员的名义权。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遵守[[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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