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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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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长春市财政局.jpeg|有框|右|<big></big>[http://n.sinaimg.cn/jl/crawl/733/w550h983/20190528/38c3-hxsrwwq2640410.jpg 原图链接][http://jl.sina.cn/news/b/2019-05-28/detail-ihvhiqay2042655.d.html?vt=6 来自 中央网 的图片]]] '''长春市财政局''',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址:长春市<ref>[http://www.changchun.gov.cn/zjzc/ljzc/zrzy/201907/t20190731_1954878.html 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0-05-20</ref>前进大街2688号。 ==人员编制==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48名,机关工勤人员数量6名(仍划入机关服务中心)。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46名(含纪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ref>[https://news.sina.cn/2016-11-06/detail-ifxxnffr6875385.d.html 政府官员级别是这样定的 ],新浪,2016-11-06</ref>。 ==职责调整== (一)下放已由市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协调税收征管,健全税政管理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三)逐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增强各级政府加快[[经济]]、社会均衡协调发展能力。 (四)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五)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完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城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方针、政策;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调整、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起草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拟订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组织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提出全市[[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 (七)负责拟订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和政府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计划及资金的筹集、分配、监督管理;参与城建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全市住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政府[[投资]]代建项目财政财务管理。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依法拟订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统一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市政府授权向行政事业单位、重点项目单位委派财务总监。 (十四)监督检查财政资金的运行及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五)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统一组织和分级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主管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建立财政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并管理公共[[安全]]应急保障资金。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center> 长春市财政局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长春市财政信息中心</center> <center>{{#iDisplay:y0535j624c1|560|390|qq}}</center> <center>长春市政府党组召开2020年度第15次(扩大)会议</center> <center>{{#iDisplay:c3139o1d08i|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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