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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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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菏泽市牡丹区图书馆.jpeg|有框|右|<big>牡丹区图书馆(讲座)</big>[http://mdqtsg.com/Uploads/202110/6164e21b521e7.jpg 原图链接][http://mdqtsg.com/index.php?m=Article&a=show&id=703 来自 菏泽市牡丹区图书馆 的图片]]] '''菏泽市牡丹区图书馆'''坐落于[[菏泽市]]南华南街32号,[[牡丹区]]第二小学错对过,前身是菏泽县立中山图书馆,始建于1928年7月。1930年与民众教育馆合并,成为民众教育馆的一个图书室。1949年菏泽县文化馆成立后,下设图书室。1956年9月文化馆、图书馆分家,正式成立菏泽县图书馆。1958年秋,又与文化馆合并。 ==基本介绍== 菏泽市牡丹区图书馆坐落于菏泽市南华南街32号,牡丹区第二小学错对过,前身是菏泽县立中山图书馆,始建于1928年7月。1930年与民众教育馆合并,成为民众教育馆的一个图书室。1949年菏泽县文化馆成立后,下设图书室。1956年9月文化馆、图书馆分家,正式成立菏泽县图书馆。1958年秋,又与文化馆合并。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图书室关闭,图书全部封存,直至1972年图书室才恢复正常[[工作]]。经过几次的分合和变迁,再加上文革的破坏,藏书损失惨重,图书馆基本上名存实亡。1983年县改市后,与文化馆分家,成立了菏泽市图书馆。1988年政府先后拨款114万元,在原址(菏泽老南华公园)扩建图书馆楼,1989年10月1日新馆建成正式对外开放,馆舍面积增加到2115平方米,藏书达62166册,阅览座席增加到240个。2009年在第四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中,首次获得一级图书馆。2010年12月菏泽撤地改市,随之改名为菏泽市牡丹区图书馆。2011年全面实施免费[[开放]]。2013年在第五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中,再次获得一级图书馆<ref>[http://www.gov.cn/gzdt/2013-03/21/content_2359371.htm 文化部将开展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3-03-21</ref>。2014年10月启动了“图书馆+尼山书院”建设。 ==馆藏实力== 牡丹区图书馆现有工作人员16人,其中,[[本科]]学历9人,专科学历4人,中专以下3人;高级职称<ref>[https://www.sohu.com/a/434474602_120668696 评高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哪些机构可以评职称?],搜狐,2020-11-26</ref>5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5人。藏书总量达177956册(件),其中,普通图书藏量129241册、件,期刊合订本9774册,报纸合订本8152册,连环画7459册,电子图书5633种/册,非书资料及视听文献17697种/册,数字资源总量为3.95TB。设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牡丹区支中心、尼山书院、外借部、报刊部、少儿部、采编辅导部、读者自助区七个分支机构,设有[[办公室]]、采编辅导部、普通图书外借部、过刊外借部、少儿借阅部、报刊阅览室、国学经典阅览室、盲文阅览室、公共电子阅览室、中控室、国学讲堂、少儿活动中心、陈列中心、鲁西南民间[[艺术品]]陈列室、资源加工室、传统文化体验区、数字资源借阅区和馆藏文献目录查询区等18个对外服务窗口和项目。拥有阅览座席240个,计算机52台,100Mbps宽带接入,实现了馆内WLAN全覆盖。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1、读者入馆应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穿背心、拖鞋及携带宠物者谢绝入馆。 2、入馆请保持[[安静]],禁止喧哗、大声朗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未经同意,不得在馆内举办集会、娱乐等活动。 3、请勿携带包、个人书刊资料、[[食物]]及饮用水入内,请将包及私人物品存放到存包处,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5、请勿携带[[食品]]、液体物品进入借阅室。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6、请爱护馆内资源及一切公共设施,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损坏须按规定赔偿。严禁张贴、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7、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抢占座位、存包柜等,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8、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请读者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避难或疏散。 ==服务向导== 1、本馆向所有具有阅读能力和阅读需求的[[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2、读者办理借阅证无需任何证件,可随到馆、随办证、随借阅。办证只需交纳一定的押金,其它费用全免,退证时押金如数退还。 3、读者持借阅证可到图书馆各个借阅服务窗口借阅[[文献]],也可持身份证到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上网。 4、图书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如有[[遗失]],请及时向本馆挂失,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补办新证,未办理挂失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5、退证时,持证读者需先还清所借书刊,然后凭借阅证和押金收据退还押金。如果押金收据丢失,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 6、读者办证自愿,退证自由。 ==借阅服务== 1、读者凭有效证件进入各部室阅读书刊,外借图书须凭本馆借阅证。 2、读者在借还[[图书]]时,请核对一下自己的证件与借还图书,以免拿错借阅证和图书。 3、借还图书期限为15天,读者对所借图书应如期归还。如到期未阅读完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时还回的,应办理相应的续借手续,续借时限为30天。有过期未还图书的,不得再外借其他图书。 4、读者在借书时,请检查所借[[图书]]及其附件,如发现图书有污损现象,应立即交给工作人员加盖标记,以明责任。 5、读者须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定,爱护图书,不得涂改、剪裁、撕毁、遗失图书。凡偷窃、毁损书刊者,一经发现,本馆将按照相关规定酌情进行处理;其借阅证也将被置停,待处理完后再给予恢复使用。 ==开放时间== 牡丹区图书馆所有对外[[服务]]窗口开放时间如下: “五一”后至“十一”前,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十一”后至次年“五一”前,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正常对外[[开放]]。(如遇特殊情况,以当时发布通知为准) 自修室开放时间:8:00-18:00 ==其他信息== 牡丹区图书馆一直坚持全年365天对外开放,特别是2011年全面实行免费开放以来,每周开放[[时间]]增加56小时。 牡丹区图书馆年均开展活动70余场次,包括讲座、经典诵读班、传统文化体检、展览、培训、公益[[电影]]展播、读书朗诵比赛、送书下乡、图书馆服务宣传周、全民读书月、世界读书日宣传、流动服务等,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群众文化素质,推动全民阅读发挥了职能作用。 先后被评为牡丹区文明单位、巾帼文明示范岗、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一劳动奖状;被评为菏泽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巾帼文明示范岗、文化系统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被评为[[山东省]]地方文献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与服务先进集体、山东省读者喜爱的图书馆、山东省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与服务示范县、尼山书院建设示范单位、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先进单位等。 ==视频== ===<center> 菏泽市牡丹区图书馆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牡丹区图书馆举办馆藏红色经典图书展</center> <center>{{#iDisplay:c3249bfkjxg|560|390|qq}}</center> <center>牡丹区图书馆举办第六届少儿读书朗诵比赛</center> <center>{{#iDisplay:a0865zqsvsc|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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