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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江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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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江乡'''隶属于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位于江华瑶族自治县中部偏北,东与[[湘江乡]]、水口镇交界,南与清塘壮族乡、小圩镇、白[[芒营镇]]相邻,西与[[桥市乡]]、大[[路铺镇]]接壤,北与[[务江乡]]、[[东田镇]]交界,总面积131平方千米。2011年末,花江乡辖区总人口8144人。 清同治九年(1870年),属兴贤乡里。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第五区下江乡。1950年9月,建乡。1984年,恢复乡建制。1995年,撤区并乡,花江、花江洞两乡合并为花江乡。 截至2015年9月,花江乡下辖11个行政村。 2015年11月,撤销花江乡。 2011年,花江乡财政总收入378万元,比上年增长30%。<ref>[https://www.163.com/dy/article/GD0PQS8605508W4F.html | 花江乡] </ref> ==历史沿革== 清同治九年(1870年),属兴贤乡里。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第五区下江乡。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属东河乡。 1950年9月,建乡。 1956年6月,由原有的花江、花江洞、新庆3个乡合并为花江乡。 1958年,属和平人民公社,同年11月调整为花江人民公社。 1961年7月,花江、务江、花江洞分别设立人民公社,属水口区。 1984年,恢复乡建制。 1995年,撤区并乡,花江、花江洞两乡合并为花江乡。 2015年11月,撤销花江乡。将原花江乡的齐共建制村并入小圩壮族乡;原花江乡的新朋、晓河、新庆、黄石、水口寨、大田、牛角、群丰、石田、秀马10个建制村并入涔天河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花江乡辖新朋、晓河、新庆、黄石、水口寨、大田、牛角、群丰、石田、秀马、齐共等11个村民委员会,下设71个村民小组和1个居民组。 截至2015年9月,花江乡下辖11个行政村。乡政府驻黄石村。<ref>[https://new.qq.com/omn/20210602/20210602A0D9EM00.htmll 历史沿革] </ref>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花江乡位于江华瑶族自治县中部偏北,东与湘江乡、水口镇交界,南与清塘壮族乡、小圩镇、白芒营镇相邻,西与桥市乡、大路铺镇接壤,北与务江乡、东田镇交界,总面积131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花江乡境内大部为山地,山峦重叠,千米以上的山峰有4座。最高点老山冲源海拔1522米,最低点胡家岭组河面海拔272米。 '''水文''' 境内东河自东南向西北穿境而过,小溪有蒋家河、花江洞、大田冲、黄石冲、湾冲、长冲等。 '''自然灾害''' 花江乡主要自然灾害有旱涝、风灾、低温、冰冻、雷击等。旱涝灾害平均3至5年一遇。冰灾偶有发生,最严重一次发生在2008年1月,持续时间15天,造成损失达1500万元。 '''人口''' 2011年末,花江乡辖区总人口814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00人。总人口中,男性4114人,占50.52%;女性4030人,占49.48%;14岁以下1560人,占19.16%;15~64岁5888人,占72.3%;65岁以上696人,占8.54%;人口以瑶族为主,达7281人,占89.4%;2011年人口出生率19.59‰,人口死亡率5.83‰,人口自然增长率13.76‰。<ref>[http://chz.wenming.cn/wmzh/201410/t20141022_1410817.html 地理环境] </ref> ==经济== '''综述''' 2011年,花江乡财政总收入378万元,比上年增长30%。 '''农业''' 花江乡有农业耕地面积2508亩,人均0.31亩;其中水田1917亩,旱地591亩,以种植水稻、玉米、蔬菜为主。2011年农业总产值4524万元。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2089吨,人均256.5千克,其中稻谷1184吨,玉米666吨。畜牧业以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9292头,年末存栏5867头;羊年末存栏553只;家禽出笼量2.58万羽。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花江乡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29人,专任教师2人;小学3所,教学点2处,在校学生379人,专任教师4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科技事业''' 2011年末,花江乡有农村实用人才168人。 '''文体事业''' 2011年末,花江乡有乡文化站1处,有村级文化活动中心5处,村级图书室11个,藏书8万余册。有广播电视站1个,电视综合覆盖率98%。 2011年末,花江乡有学校体育场3个。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3%。 '''医疗卫生''' 2011年末,花江乡有医疗卫生机构1个,村级卫生室8个;有床位8张,每万人拥有病床8张;固定资产总值37.6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4名,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人,注册护士3人。2011年医疗机构完成诊疗8152人次。11个村村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100%。 '''社会保障''' 2011年,花江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2户,人数50人,支出10.49万元,月人均175元;医疗救助15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724人次,共支出7.25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82户,人数663人,支出63.43万元,月人均60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5人,抚恤事业费支出8.66万元,比上年增长14%。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7638人,参保率94.6%。 '''邮政电信''' 2011年末,花江乡有邮政所1处,邮政业务总量27万元,报纸杂志累计期发行0.08万份。电信企业服务网点1个,程控电话交换机总容量700门,固定电话525台,电话普及率23.74%;移动电话2578户,互联网用户64户。<ref>[http://www.sc.chinanews.com.cn/zttp/2021-04-26/1 社会事业] </ref> ==交通== 花江乡有X81县道横穿境内,境内公路长7千米。 ==历史文化== '''地名由来''' 传说沿河的山崖峭壁上长满了花树,花开四季,河水似从花丛中淌出而得名"花江"。乡沿用江名。 ==参考文献== {{reflist}} [[Category:670 中國地方志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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