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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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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6A4A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p> |- |<center><img src="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86/relpic/19407/3238438/8e4feef5-b9e6-4c3e-86f9-1b29b21c8751.pn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dcsd.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ABCFFB6FC5FC88B1&s=0EB71F6AE02094CA 圖片來自gov] </small> |}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簡稱'''公訓處''',是[[臺北市政府]]所屬的一級機關,1971年成立,負責市府所屬[[公務人員]]各項在職與職前訓練,兼具教學、研究、會議等多重功能。<ref>[https://dcsd.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ABCFFB6FC5FC88B1&s=0EB71F6AE02094CA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gov</ref> == 歷史== *1967年7月[[臺北市]]改制為[[院轄市]],為增進所屬公務人員專業知能,鼓舞工作熱忱,加強便民服務,提高行政績效起見,在市府訓練機構未成立之前,有關公務人員在職訓練由[[臺北市政府人事處|人事處]]負責辦理,旋即於同年10月暫行編組「公務人員訓練(進修)班」,並假[[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大禮堂為訓練場所,辦理市府公務人員在職訓練。 *1971年1月15日,奉[[行政院]]核定「臺北市公務人員訓練班組織規程」,經編列預算,由市撥款350萬元,配合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興建體育館3層大樓時,撥建1層為訓練班班址,並於同年9月20日正式成立「臺北市公務人員訓練班」,直屬市府,由[[臺北市市長|市長]]兼任班主任。 *1973年7月16日,市府奉令辦理健全組織功能作業,「臺北市公務人員訓練班」修正編制改隸人事處,置十職等專任班主任,班址仍設於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體育館1樓,辦理通勤訓練。 *1979年1月25日,奉行政院核定,改制成立「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中心」,為市府一級機關,由市長、人事處處長兼任中心主任、副主任,置專任教育長綜理中心業務,並開始辦理住班訓練。同年年初,由市長[[李登輝]]親自督導規劃,於[[文山區]]140高地(即現址)興建專用場地。 *1982年7月,配合140高地專用場地落成,遷至現址,並擴大辦理住班訓練。 *1989年3月16日,奉行政院核定,修正組織編制,置[[簡任]]十二職等專任主任,綜理中心業務;置副主任,襄助主任處理中心業務;下設教務組、輔導組(現改制為綜合企劃組)、總務組。 *2007年9月11日,配合《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之規定,改為「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組織架構== ===處本部=== *處長 *副處長 *主任秘書 ===內部單位=== *教務組:年度訓練計畫之擬訂執行、學員管理、課程推廣、訓練追蹤及其他有關教務事項。 *綜合企劃組:政策規劃、資訊、圖書管理、研究發展、公關行銷、文宣出版品、研考、新聞聯繫、客服及不屬其他組室等事項。 *總務組:庶務、出納、文書、學員伙食、宿舍管理、醫務、環境衛生及其他有關總務事項。 *會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人事機構: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733 臺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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