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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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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聘娶</big>''' |- |<center><img src=http://hao5.qhimg.com/t011514879856741255.jp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yule.360.com/ 来自 奇虎网 的图片]</small> |} '''<big>聘娶<big>''' 是旧时中国传统的正式[[缔结]]婚姻的主要方式。男以娶之程序而娶,女因聘之程序而嫁。男家娶妇(男子娶妻)须向女家依礼聘娶。所谓"六礼",便是聘娶婚中的[[嫁娶]]程序,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六礼]]备,谓之聘;六礼不备,谓之奔"。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聘娶婚 <ref>[https://wenda.so.com/q/1644814423210346 聘娶婚的介绍]</ref> 年代 中国古代 对象 奴隶制社会 对应 女家依礼聘娶 ==简介== 聘娶婚自古以来是中国婚姻形式中最广泛、最持久、最正宗的婚配。最初,这种婚态表现为男方送一定的礼物、金钱给女方家里,女方若是接受了男方送的礼物,婚约就算成立。传说这种聘娶婚起始于伏羲氏,当时"以俪皮为礼",即以雌雄一对鹿皮作为婚姻的聘礼。此后,聘娶婚的内容和程序逐渐增多,除预备聘礼外,还有接待应酬媒妁,听从父母意旨,祭告祖先等形式。 如:《礼记·曲礼》"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斋戒以告鬼神。" 《礼记·文王世子》:"娶妻必告(庙)。" 《诗经·齐风·南山》:"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孟子·滕文公下》:"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战国以后,文人们把各地的流风遗俗以及散见于前人著说中的记载收集、编撰成《六礼》,并逐渐成为统一的聘娶形式,历代流传。 ==參考來源== {{Reflist}} [[Category:揭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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