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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格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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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8D8E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瑪麗·格雷''' </p> |- |<center><img src="https://i2.wp.com/thehistoryjar.com/wp-content/uploads/2017/03/ladymargaretclifford.jpg?fit=220%2C353&ssl=1"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thehistoryjar.com/2017/03/09/lady-margaret-stanley-countess-of-derby/ 圖片來自thehistoryjar] </small> |} '''玛丽·格雷女勳爵'''(Lady Mary Grey {{bd|1545年||1578年|4月20日|Grey}}),是[[第一代薩福克公爵亨利·格雷]]和[[弗朗西丝·布兰登]]的幼女,因其母的缘故,故擁有王位继承权。 == 早年 == 玛丽大约生于1545年,是[[第一代薩福克公爵亨利·格雷]]和[[弗朗西丝·布兰登]]的第三女,外祖父母则是[[第一代萨福克公爵查尔斯·布兰登]]和[[玛丽·都铎 (法国王后)|玛丽·都铎]]。玛丽·都铎曾是法国王后,也是[[亨利七世 (英格兰)|亨利七世]]的小女儿。她还有两个姐姐,即“九日女王”[[简·格雷]]和[[凯瑟琳·格雷]]。 == 王位宣称 == 作为亨利七世的三世孙,玛丽及其姐妹们是王位的潜在继承人。1553年7月6日[[爱德华六世]]驾崩,留下一份为[[第一代诺森伯兰公爵约翰·达德利]]认可的遗命,以新嫁给诺森伯兰之子[[吉尔福德·达德利勋爵]]的玛丽长姐简为女王。几周前,还是孩童的玛丽已于1553年5月25日与远亲[[第十四代格雷·德威尔顿男爵亚瑟·格雷]]订婚,亚瑟的父亲是诺森伯兰的盟友。<ref>{{Harvnb|Ives|2009|p=321}}; {{Harvnb|De Lisle|2008|p=93, 304}}; {{Harvnb|Doran|2004}}; {{Harvnb|Lock|2004}}.</ref>这次确保新教徒继位的尝试失败了,尽管爱德华六世短暂由简·格雷继承,但英格兰枢密院倒戈,宣布支持爱德华的异母姐姐[[玛丽一世 (英格兰)|玛丽一世]]。诺森伯兰公爵于8月22日被处决。<ref>{{Harvnb|De Lisle|2008|pp=130–2}}.</ref>玛丽留下了简和她的丈夫、父亲的性命,但在1554年初怀亚特叛乱被镇压后,三人都被处决:简和丈夫于2月12日,简的父亲于不久后的2月23日。玛丽女王登基后,玛丽·格雷与亚瑟·格雷的订婚被取消。 1555年3月1日,玛丽的母亲弗朗西丝再嫁阿德里安·斯托克斯。当弗朗西丝于1559年5月20日去世时,将财产中大部分的终生产业留给了斯托克斯,而玛丽只继承了每年20英镑的小遗产。已于1558年11月登基的[[伊丽莎白一世 (英格兰)|伊丽莎白一世]]任玛丽为未婚侍女之一,给她一份80英镑的津贴。 由于伊丽莎白女王没有子嗣,在[[亨利八世]]的遗嘱下,还在世的格雷姐妹为王位的下一位继承人,没有伊丽莎白的许可不得结婚。但1560年12月,凯瑟琳·格雷秘密和索默塞特护国公的长子爱德华·西摩结婚,招致女王不满。因执行结婚仪式的神父的身份从未确认,唯一见证人——爱德华的妹妹简·西摩女勋爵在他们婚后不久即去世,女王得以將这桩婚事像不存在一样予以处理,並在1563年3月12日宣布婚姻无效,西摩和凯瑟琳的长子[[博尚子爵爱德华·西摩]]不合法。凯瑟琳和丈夫被关押于伦敦塔,后改为软禁。 == 婚姻 == 玛丽不顾姐姐秘密结婚造成的悲惨后果,也在没有女王的许可下秘密结婚了。1565年7月16日,当女王在外参加亲戚亨利·诺利斯(1582年12月21日卒)和安布罗斯·凯夫爵士的女儿玛格丽特·凯夫的婚礼时,玛丽和王室看门人[[托马斯·凯耶斯]]结婚。托马斯是东格林尼治和肯特士绅理查·凯耶斯和[[萨里郡]]尤尔的亨利·桑德斯之女阿格妮斯·桑德斯的儿子。玛丽吸取姐姐的教训,让三个亲戚当见证人:她的童年朋友玛丽·威洛比,马修·阿伦德尔爵士的妻子;斯塔福德女领主的两个女儿。这场婚姻因诸多原因,并不合适。凯耶斯来自肯特一个小绅士家庭,年龄比玛丽的两倍还大,还是个有六或七个孩子的鳏夫。此外,玛丽被西班牙大使描述为“娇小,驼背,很丑”,而凯耶斯却高6英尺8英寸。[[威廉·塞西尔]]在给[[托马斯·史密斯爵士]]的信中也提及了此事:“看门人,宫廷中最大的绅士,已秘密和宫廷中最娇小的玛丽·格雷女勋爵结婚了……这罪过很大”。 == 软禁 == 玛丽和丈夫再未见到对方。女王将玛丽和威廉·豪特雷(1597年卒)一同软禁于[[白金汉郡]][[契克斯]],她在那里呆了2年,凯耶斯则被投入舰队监狱。1567年8月,仍在软禁之下的玛丽被送去和查尔斯·布兰登在玛丽的外祖母玛丽·都铎死后续娶的继外祖母萨福克公爵夫人凯瑟琳同住。公爵夫人写信给塞西尔表示自己对玛丽到她在米诺里斯的家中时几乎没有的可怜家产的震惊。玛丽在公爵夫人家中呆了几乎2年,和公爵夫人的两个孩子佩里格林和苏珊·伯蒂关系亲密。 1568年1月27日,连年遭受囚禁、软禁、和丈夫和两个幼儿分别之苦的凯瑟琳·格雷年仅27岁就在[[萨福克]][[约克斯福德]]欧文·霍普顿爵士家中的科克菲尔德厅死去。据德莱尔称,凯瑟琳可能是把自己饿死的。凯瑟琳·格雷死后,玛丽作为亨利八世遗嘱下伊丽莎白的下一位继承人开始凸显出重要性。由于凯瑟琳的孩子被认为非法,连女王也不得不认真对待玛丽作为王位的假定女继承人的地位。玛丽因此于1569年6月被送去和托马斯·格雷欣爵士同住,先在他在主教门的家中,后在他在奥斯特利的郊区住宅。但她和格雷欣一家相处不愉快,托马斯爵士已半盲,处在持续的生理病痛中,他的妻子安妮不痛快地怨恨玛丽在家中出现。<ref>{{Harvnb|De Lisle|2008|pp=275, 281}}; {{Harvnb|Doran|2004}};.</ref> 1569年,玛丽的丈夫凯耶斯在舰队监狱度过数年后获释,获准回肯特。但他的健康已被关押期间的条件摧残,不久后于1571年9月3日前去世。玛丽乞求获准抚养他初婚留下的孤儿,但被拒绝,直至1572年5月,玛丽被严格软禁7年后,女王充分发慈悲,允许她居住在她乐意的地方。但此时玛丽没有朋友可接待她,且收入不丰无以自立。她继续作为一个不受欢迎的宾客住在格雷欣家,直至托马斯建议把她送去[[莱斯特郡]]的博庄园和亡母的后夫、新娶了尼古拉斯·思罗克莫顿爵士的遗孀安妮·卡鲁的阿德里安·斯托克斯同住。1573年,玛丽永久离开了格雷欣家,按托马斯爵士的说法,“和她所有的书和垃圾一起”。 玛丽没有在博庄园久住。1573年2月,她在[[伦敦]]东史密斯菲尔德建立了自己的房舍,1577年末重新被任为女王的未婚侍女。 1578年4月,伦敦瘟疫蔓延,玛丽也不幸染病,草拟遗言,将母亲的珠宝留给继外祖母萨福克公爵夫人,盘子作为礼物送给阿伦德尔夫人和阿德里安·斯托克斯的妻子,钱给她的教女、亡夫托马斯·凯耶斯的外孙女玛丽·默里克。4月20日,瑪麗去世,年33岁。女王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给她舉辦了一场壮观的葬礼,以萨福克公爵夫人的女儿当时的肯特伯爵夫人苏珊·伯蒂为丧主。她被葬在教堂里她母亲的坟内,墓穴未被标志。 与两位姐姐不同,玛丽看起来并未认真主张自己对王位的继承权。她死后,根据亨利八世的遗嘱,王位主要继承人成为亨利八世幼妹玛丽·都铎次女埃莉诺·布兰登的唯一存活子女德比伯爵夫人玛格丽特·斯坦利。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人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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