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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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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3.itc.cn/q_70/images03/20220509/2644955c5c954f56843d307dc3bcb037.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545342491_351788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是主管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事业]]发展的省政府直属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的。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省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划入省文化厅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职责。 (三)将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厅。 (四)增加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五)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六)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和[[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起草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少数民族和欠发达地区的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制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五)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监管,负责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 (七)指导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八)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九)指导监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行政执法工作。 (十)组织指导广播电影电视队伍[[培训]]和行风建设。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规划与产业管理处与其合署)。拟订广播电影电视政策;督促局重要部署和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信访等工作;指导全省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拟定广播电影电视发展规划;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具体管理;负责统计和财务工作;协调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二)执法指导监督处。起草广播电影电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广播电影电视普法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设施的依法保护。 (三)宣传管理处。拟订广播电视宣传规划和政策;拟订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发展]]规划,并实施准入、退出管理;负责法规赋予省级以上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核、审批节目的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内容、质量和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活动。 (四)电影管理处。拟订电影事业与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监管电影创作<ref>[https://www.sohu.com/a/602524396_450985 电影知识科普 | 带你全方位揭秘电影制作5大基本流程!] ,搜狐,2022-11-07</ref>、制片、发行、放映工作;负责电影制片单位和发行、放映单位建立与撤销的审核、审批和电影片的属地审查;组织实施农村和社区等电影公共服务;承担省农村电影放映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艺术管理处。拟订广播剧、[[电视剧]]、影视动漫和广播电视文艺类节目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和监管广播剧、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和文艺类节目的创作、生产、发行、播放;承办境外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的进口、合拍剧(片)制作发行、境外机构和人员参与综艺节目制播的审核、报批。 (六)社会管理处(挂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牌子)。拟订社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及公共视听载体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管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的业务;承办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建立、撤销审核、审批;负责视频点播业务、区域性节目交流交易活动的审批与监管;负责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监管。 (七)科技管理处(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指挥中心与其合署)。拟订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地方标准;指导、监管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网建设与运营;承办广播电视专用频率(频道)、[[功率]]等技术参数和工程设计安装技术方案、节目传送业务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管;推进全省广播电影电视数字化发展<ref>[https://www.sohu.com/a/315444974_100207320 加快我国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 ,搜狐,2019-05-21</ref>和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 (八)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规划;负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广播电影电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人员编制==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编制3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19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5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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